一根烟头烧掉24万!
这回好了,乱扔烟头的代价,够买一辆车了。
高空抛物本就缺德,这要是抛的是个带火星的烟头,那简直就是往楼下扔燃烧弹。
深圳的蒋某,就因为随手这么一丢,不仅把楼下邻居家烧了个精光,自己也摊上了大事。
事情发生在2024年1月22号晚上,深圳某大厦17楼的业主李某家阳台突然火光冲天。消防赶到把火扑灭,屋里没人,没伤着人是不幸中的万幸,但阳台和客厅的墙壁、家具烧毁了一大片。好好的家遭了无妄之灾,李某只能去住酒店。
火灾认定书下来,起火原因让人火冒三丈:高空掉落火种,引燃了阳台上的可燃物。
李某这口气咽不下,把楼上18楼、19楼、20楼的业主、租户和物业公司一股脑全告了,索赔各项损失33万多。
到底是谁干的?为了找出这个“纵火犯”,消防和法院是真下了功夫。
消防在18、19、20楼阳台做实验,结果证实,火源只能是从18楼或19楼阳台抛下,撞了墙掉到17楼,才能烧成这样。 再一查监控,事发时其他楼层没人活动,就18楼有个租户蒋某独自在家。而且,这蒋某有个习惯——抽烟。他还拿不出不在场的证据。
得,真相大白了,就是这位蒋某随手扔出去的烟头惹的祸。
更气人的是,这个小区的业主群里,早就有人多次反映阳台被丢过烟头,甚至发生过小火情。可物业呢?除了在群里发发“禁止高空抛物”的公告、装几个摄像头,实质性的巡查、清理隐患这些事儿,都没干到位。这次火灾,烟雾报警器反应也慢了半拍。
法院的判决,真是大快人心:
扔烟头的蒋某,承担80%的责任,赔19万3千多。
不作为的物业,承担20%的责任,赔4万8千多。
加起来,24万多。 蒋某还不服上诉,二审直接维持原判。这一根没掐灭的烟头,烧出了二十多万的赔偿,你说糟心不糟心?
说实话,这个判决真得好好给那些管不住手的人上一课。
第一,别拿“随手”当借口。 对于抽烟的人来说,随手一弹是痛快了,可一旦点着了楼下邻居晾的被子、放的杂物,这就是危害公共安全。赔钱是轻的,造成严重后果搞不好是要进去的。
第二,物业别想当“甩手掌柜”。 收了物业费,光贴张告示可不行。有业主反复投诉高空抛物、扔烟头,就得想办法管,装高清朝天摄像头、加强巡逻清理,别等出了事再后悔。这4万8,就是给所有不负责的物业敲的警钟。
第三,摊上这种邻居,就得让他疼。 楼下李某的做法值得借鉴,保留证据,果断起诉,让法律来评理。别觉得邻里邻居抹不开面儿,他扔火种的时候,可没拿你当邻居。
最后想问大家一句,你们小区有这种喜欢高空抛烟头、抛垃圾的“缺德邻居”吗?
这事你们觉得判得解不解气?
(文章素材来自中国新闻周刊,侵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