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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来回顾一下案件经过。 这起案子的被告人男子王明(化名),与女被害人刘丽(化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案件经过。
这起案子的被告人男子王明(化名),与女被害人刘丽(化名),是2024年1月通过网上认识的,2025年11月,两个人第一次线下见面,见面后,两个人在车内进行了搂抱,亲吻,随后,王明提出与刘丽发生性关系,刘丽不同意,后王明提出去药店买避孕套,刘丽说,买了也没用。但是王明还是一意孤行和刘丽一起来到了一药店,购买了避孕套,之后,王明说去酒店,刘丽知道怎么回事儿,就拒绝了,随后,两个人又回到车上,王明又开始亲吻刘丽,一阵亲吻后,王明再次要与刘丽发生性关系,刘丽坚持不同意,但是,最终,王明采取与刘丽背后的方式与其发生了关系。事后,刘丽报警,称王明强奸,而且身上还有伤,是王明强迫她时所伤。

刘丽报警后,王明被拘,王明妈妈找到刘丽,提出30万元赔偿,刘丽接受,并出具谅解书。

但后来,刘丽5次改口,称是自愿,后又称,误以为谅解就是自愿。

王明说自己没有强迫,刘丽是自愿的,只是因为避孕套发生争执,刘丽打他,他只是挡了一下,因此两个人身上都有伤。

但是,一审法院根据案子实际情况,最终判王明三年缓期四年。王明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没有当庭宣判。

这事儿后续到底咋判,真的太让人关注了!

很多网友看完细节彻底懵了:
女方笔录5次改口、前后反复。收钱后说自愿,反悔又告强奸。
双方身上都有伤痕,说不清谁对谁错

不少人纷纷发问:
疑点这么多,这次二审会不会直接反转,男子无罪释放?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判定是否强奸,只看案发一瞬间,是否违背妇女意志!

女方事后收钱、和解、改口、反悔,统统属于事后谅解、事后心态变化!根本不能洗白案发时的强行发生关系事实!

一审法院不是单凭口供定罪,
而是结合现场情况、双方伤情、案发逻辑、完整证据链,
最终认定:施暴事实成立,强奸罪名无误!

更关键的是:判三缓四,已经是法律能给出的最宽容结局!


他现在上诉,纯粹是贪心不足,想彻底洗干净罪名、不留案底!

但是,要想案子反转,必须要有颠覆性新证据,或者一审事实严重判错。

本案只是口供有瑕疵,证据扎实、定罪合规、量刑合理。
不存在任何改判无罪的空间!

因此,我认为,这案反转的可能性不大。
二审法院审理后大概率也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