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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王某与女子刘某网上认识后相约见面,两个人见面后在车上又搂又抱在车上发生了关系

男子王某与女子刘某网上认识后相约见面,两个人见面后在车上又搂又抱在车上发生了关系,随即女子就报警说自己被强 奸。男方支付了女方30万元,女方又称自己是自愿的,可后来又翻供了,前后做了11次笔录,男子被判强 奸罪成立,判了有期徒刑三年。

男子王某与女子刘某微信相识,相约在线下见面,车内亲密,最终发生关系。这本是一场普通的网络情缘邂逅,却演变成一出持续反转的“罗生门”。

男子王某与网友刘某,从线上热聊走到线下见面。据称,两人在车内有过搂抱、亲吻等亲密举动,关系迅速升温,两个人在车上发生了关系。然而,就在这次见面后当天,刘某报警称王某强奸了她。第二天,王某就被刑事拘留。

王某的母亲慌了。她迅速联系上刘某,支付了30万元。刘某收下钱,出具了谅解书。事情看似有了转机。

可真正让案件陷入迷雾的,是刘某随后令人咋舌的反复态度。从案发至今,她前后做了多达11次笔录。前4次,她坚称被强奸;之后的5次,她改口说是自愿发生关系;然而,她又再次翻供。

“自愿”还是“强迫”?她的说法飘忽不定,像风中柳絮,难以捕捉。每一次翻供,都让真相更加扑朔迷离。

最终,法院并未完全采信她“自愿”的后期说法。法院认为两个人虽然有过亲密行为,但女方明确拒绝后强行发生关系仍构成强奸。谅解书仅影响量刑,不改变定罪。 一审判决认定,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王某不服,现已提起上诉。

此案发生后引发网友热议,有的网友说,我表弟二十岁的时候找了一个三十岁离婚带孩子的,从他那一共要了好几万吧,可能是又找好下家了吧,告我表弟q j,最后被判了一年半。

也有的说,现在谈恋爱都得全程录音录像了?不然真的说不清!

还有的说,这个过程跟我一个兄弟遭遇一模一样,后来我们帮兄弟出面去谈7万块钱和解,然后她在派出所改口供,那个女的是一个朋友的朋友,那天晚上跟我们喝酒之后跟我们那个兄弟一起走的,其实仔细查一查,这女的应该都是有前科的。

女方前后11次改变说法,每一次的动机是什么?是受到压力,是利益驱使,还是案发时复杂的心理状态所致?

那30万元的“谅解金”,在判决中又扮演了什么角色?它是否影响了案件的走向?

当“被害人”的证词如钟摆般摇摆不定,法庭该如何在矛盾中还原真相,又该如何平衡保护女性权益与防止诬告之间的天平?

王某如今身陷高墙,他是否真的实施了违背女方意志的强迫行为?还是说,这起案件从一开始就存在着巨大的误解,甚至更复杂的隐情?
上诉程序已经启动,真相仍在路上。

我们期待二审法院能在重重迷雾中,拨云见日,作出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裁判。

而此案留给公众的警示是:网络交友,边界模糊;车内私密空间里的“同意”,更是难以留存证据的灰色地带。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色字头上一把刀,男人们一定得注意了,办事的时候一定要留好证据了,女方真的告你,你可能真的说不清,说不定哪天自己就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