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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不冤?”5月17日报道,河北承德,一男子与女网友见面,两人在车上亲热一阵后,

“冤不冤?”5月17日报道,河北承德,一男子与女网友见面,两人在车上亲热一阵后,又发生了关系,可没想到,事后女网友报警说自己被强奸,男子被刑拘,但她收到男子母亲30万后,又几次改口说自己是自愿的,最后又重新坚称自己是被强奸的!

王某在网上结识了刘丽,两人相谈甚欢,当时王某开车去见刘某,起初他们在车上互相搂抱亲吻,期间刘丽还同意并实施了口部亲密行为,后来两人买了避孕套,王某说想去酒店,但刘丽拒绝了。
 
两人只好重新回到车上,还是坐在后排,又继续搂抱、亲吻,刘丽还又给王明发生了一次口部亲密行为,看到这儿,谁能想到后面会闹成那样?
 
转折就在这里,王明见刘丽态度软化,又提出了发生性关系的要求,这一次,刘丽明确表示不愿意,反复说“我不想,你别这样”。
 
可王明没当回事,或者说,他觉得刘丽只是半推半就,直接动了手,用暴力手段按住刘丽,还打了她的左脸两巴掌,辱骂她,强行跟她发生了性关系。
 
刘丽说,自己当时拼命反抗,双手手腕有淤青、右下臂有划伤、小腿也有淤青,都是反抗的时候被王明弄的,而王明肩膀脖子附近的抓伤,也是她反抗时挠的。
 
而王明这边,说法完全不一样。他坚称自己没有强迫刘丽,两人发生性关系是自愿的,后来是因为避孕套的问题起了争执,刘丽突然暴怒,两人互相撕扯,他只是用手阻挡,根本没有动手打她,更没有强迫她。
 
争执结束后,刘丽直接在车里拨打了报警电话,一口咬定自己被王明强奸了。
 
警方接到报警后,很快就介入调查,核实了相关情况,第二天,也就是2025年1月27日,王明就因为涉嫌强奸罪,被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10日,经双桥区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
 
王明被抓后,他的母亲急得团团转,到处找人想办法,一心想把儿子救出来。后来通过中间人联系上了刘丽,一番协商之后,王明的母亲给了刘丽30万元现金,还让刘丽签署了刑事谅解书,希望她能撤回报警,跟警方说清楚事情真相,就说两人是自愿的。
 
收了钱的刘丽,态度立马就变了。从2025年3月到7月,短短几个月时间里,她先后5次向警方改口,说自己和王明发生性关系是自愿的,之前报警是一时糊涂,搞错了。
 
这波操作,直接把所有人都整懵了,王明的家人以为事情要反转,儿子很快就能被释放,可没曾想,刘丽又变卦了。
 
她再次来到派出所,推翻了自己之前所有的改口说法,重新坚称自己是被王明强奸的,还找了个荒唐的理由,说自己之前之所以改口,是因为误认为“谅解”就等同于“自愿”,并不是自己的真实想法。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理由纯属扯犊子,说白了就是钱没谈拢,或者是她怕自己收了钱、改了口,最后被追究责任,干脆又改了回来,把自己重新包装成受害者。
 
刘丽这种反复无常的行为,不仅把警方弄得左右为难,也让这起案件变得更加复杂。一边是王明坚称自己无罪,全程自愿;一边是刘丽反复改口,一会儿自愿一会儿被强奸,双方各执一词,谁也不肯让步。
 
王明的辩护律师也提出,刘丽前后陈述完全矛盾,对于“是否违背妇女意志”这个关键问题,说法截然相反,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把她的陈述作为认定王明构成强奸罪的依据。而且双方身上都有伤,结合案发起因,这些伤情可能是发生性关系后争执造成的,不能直接认定王明实施了暴力强奸行为。
 
但法院最终的判决,并没有采纳辩护律师的意见。2025年12月25日,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明在刘丽明确表明不愿意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下,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与刘丽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
 
不过,因为王明的家人已经和刘丽达成和解协议,赔偿了刘丽的损失,取得了刘丽的谅解,法院依法酌定从轻处罚,最终判决王明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一审判决下来后,王明不服,坚持认为自己无罪,立马提出了上诉。2026年3月30日,这起案件在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完成了二审开庭审理,但法院并没有当庭宣判,截至目前,二审判决结果还没有出来。
 
这起案子,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网上交友需谨慎,线下奔现更要留点心。不要轻易和刚认识的网友发生亲密行为,更不要冲动行事,一旦越过底线,触犯法律,就算你有一万个理由,也没用。
 
还有一点,遇到事情不要想着用钱解决,王明母亲的30万,不仅没救出儿子,反而让事情变得更复杂,还可能牵扯出更多的法律问题。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但钱解决不了法律的制裁,更解决不了自己犯下的错误。
 
目前,这起案件的二审还在等待判决结果,王明到底能不能翻案,刘丽会不会被追究诬告的责任,我们只能耐心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但可以肯定的是,不管结果如何,这起案子都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警钟长鸣。

评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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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前往 2
2026-05-18 17:19
在车上是自愿的,怎么证明是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