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的漂亮!”2021年,辽宁沈阳,一大妈在街上闲逛,看到路上停了辆豪车,她往车灯上一蹭,又往车前面一躺,想搞一场完美的碰瓷儿,谁知车主是一位女子,因为堵车,干脆熄火,专心致志在车里玩手机,根本没看到大妈的这番操作,这时车流开始前行,女子启动后踩油门加速,大妈当场被碾压的一命呜呼,家属将女子告上法院,要她赔偿100万,法院的判决亮了!
事发当天,沈阳某路口正值晚高峰,车流拥堵,市民王女士驾驶豪车等待红灯,因等候时间较长,便拿出手机查看消息,丝毫没有留意车辆前方的动静。
此时,年过六旬的张大妈路过此处,看到豪车后顿时起了碰瓷讹钱的念头,她趁周围车辆较多、视线杂乱,悄悄蹭了一下车灯,随后故意躺到车辆正前方,自以为计划周密,只需等车主下车,就能轻松索要一笔赔偿。
没过多久,红灯变绿,车流开始移动,王女士收起手机,启动车辆缓缓前行,由于张大妈躺在车辆盲区,再加上当时视线受阻,她并未发现前方有人,等到车辆行驶几米后,感觉到明显阻力,才紧急停车查看,此时张大妈已被车轮碾压过了。
被吓坏的王女士赶紧报警,医护人员赶到后,确认张大妈已无生命体征。
张大妈的家属得知消息后,悲痛不已,认为是王女士驾驶不当导致亲人死亡,随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女士赔偿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0万元。
面对索赔,王女士十分无奈,她表示自己当时并未违反交通规则,完全是意外事件,好在车辆安装了行车记录仪,完整记录下了事发全过程。
警方介入调查后,通过行车记录仪、路口监控,以及走访周边群众,还原了事件真相,同时发现张大妈并非首次碰瓷。
经查,张大妈此前曾有3次碰瓷记录,均通过私了向车主索要了数千元不等的赔偿,尝到甜头后,她愈发肆无忌惮,没想到此次却因车辆盲区,葬送了自己的性命。
法院审理认为,张大妈故意躺到车辆前方,意图碰瓷讹钱,其行为属于故意制造损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王女士在停车等待期间查看手机,并未违反交通法规,车辆启动时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对张大妈的死亡无任何过错,最终依法驳回了家属100万元的索赔请求。
据悉,沈阳警方近年来持续开展打击碰瓷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加大路口监控覆盖、曝光典型案例、加强巡逻防控等方式,严厉打击碰瓷敲诈勒索行为。
此次案例也被作为典型警示,提醒广大市民,碰瓷不仅是不道德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违法犯罪,切勿心存侥幸,否则终将自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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