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男子开车去见女网友,两人聊得欢,女友给男子进行了口部亲密行为,男子没忍住,拉着女友去买避孕套,还要求跟她去酒店睡觉,女友不同意,两人又回到车里,女子再次给男子进行口部亲密行为,男子受不了,想要跟女子发生关系。
30万块钱,让女方在法庭上改了5次口。可到了第6次,她又改回去了。结果,男的还是因强奸罪被判了刑。
这事听着就绕。2024年,硕士毕业的王明(化名)在网上认识了刘丽(化名)。两人聊得挺好,约了线下见面。
2025年1月,两人第一次见面。在车里,他们搂抱、亲吻,刘丽还同意了更亲密的接触。之后,他们一起去买了避孕套。王明想开房,刘丽没答应。
两人又回到车里,继续亲密。这时,王明提出要发生关系,刘丽明确拒绝了。但王明没停,他按住刘丽的脖子,还打了两巴掌,强行和她发生了关系。
事后,刘丽报了警。第二天,王明就被抓了。他觉得自己冤,说两人是你情我愿,只是为用避孕套的事吵起来了。
为了救儿子,王明的母亲找到刘丽,在2025年3月给了她30万块钱。刘丽收下钱,签了一份“刑事谅解书”。
拿了钱,刘丽的态度就变了。在之后的几个月里,她先后5次改口,对警察和检察官说,自己是自愿的,报警是因为生气王明不用套,后来看他可怜又后悔了。
可到了7月份,刘丽第6次改口,又咬定自己是被迫的,之前改口是受了压力。
2025年12月,法院一审判决下来。法院认为,尽管之前有亲密行为,但刘丽在发生关系前明确说了“不”,王明用了暴力,这就是强奸。考虑到他赔了钱、取得了谅解,又是初犯,判了三年有期徒刑,缓刑四年执行。
王明不服,提起了上诉。目前二审还没出结果。
这事在网上吵翻了。有网友觉得,这就是强奸,女生说“不”就是“不”,事后给钱改口也改变不了事实。也有网友觉得,女生反复改口,还收了30万,事情不简单,男的可能是被“套路”了。
但法律看的是证据和事实。法官认为,关键不在于之前有多亲密,而在于对方说“不”的时候,你有没有停手。
这事给所有人提了个醒。特别是对男生来说,再冲动也得守住底线,对方一旦拒绝,必须立刻停止。否则,一旦越过红线,赔钱、坐牢、人生留下污点,后悔就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