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狂必招祸!”安徽黄山,男子和朋友在饭店聚餐,邻桌女子主动邀他一起喝酒,男子礼貌拒绝,女子破口大骂男子一行人,污言秽语不断。男子一忍再忍,想着自己是来旅游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没想到女子越骂越难听,男子只好报警。民警到现场后,女子还继续辱骂,没完没了,结局让她肠子悔青。
5月11号晚上10点多,黄山的一家餐馆里正热闹。方先生跟几个哥们儿围坐一桌,正兴致勃勃地聊着旅行计划。菜才刚齐,还没喝上几口,意外就这么毫无征兆地晃悠过来了。
一个满脸通红、浑身酒气的大姐,端着个杯子就凑到了方先生他们桌前,大剌剌地说了句:“来,敬一杯!”
方先生当时有点懵,心想这谁啊,压根不认识。他也没想跟人起冲突,就挺客气地摆摆手,回了句:“不好意思啊,我不太想喝。”按理说,萍水相逢,人家不想喝也就散了,可谁能想到,就这么简简单单的一句话,直接把火药桶给点着了。
这位大姐当场就变了脸,那嘴跟开了闸似的,各种难听的脏话跟机关枪一样突突了出来。从饭桌骂到大门口,那是越骂越难听,越骂越起劲。
方先生他们几个全程都憋着火没还嘴,想着她一个醉鬼,骂累了估计也就消停了,结果发现这大姐压根没有要停的意思。
实在是忍无可忍,方先生最后只能拨了110。
等警察赶到现场的时候,这大姐还站那儿不依不饶呢,身子晃得跟拨浪鼓似的,嘴里还骂骂咧咧。
民警一问才知道,这位张某根本就不是方先生的朋友,就是隔壁桌的客人,自己喝高了,瞧着方先生这桌聊得欢,非要过去凑个趣儿。结果被拒了之后,她觉得面子上挂不住,酒精一顶脑门,就开始当众撒泼。
等到了第二天,酒醒了,后悔的眼泪也下来了,可惜世上没卖后悔药的。
因为这种在公共场所随意辱骂他人的行为,被认定为寻衅滋事,最后这位大姐喜提“行政拘留”大礼包一份。
说白了,这事儿哪有什么深仇大恨啊?无非就是那种畸形的“酒桌思维”在作祟。在她眼里,我给你敬酒是抬举你,你不喝就是不给面子。
这种“面子大过天”的想法在酒桌上挺常见,可要是真把这套逻辑强加给陌生人,那就是纯属脑子拎不清了。
我就纳闷了,拒绝拼酒到底算哪门子错?人家想不想喝、跟谁喝,那不都是人家的自由吗?方先生打从头到尾也没招惹谁,就是想安安静静吃顿饭,凭啥就得挨这一顿劈头盖脸的臭骂?要不是报了警,这种“酒桌霸王”估计还得觉得自己挺威风。
好在,这次法律没跟她讲什么“醉酒误事”的情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这种无事生非、在公共场所辱骂他人、扰乱秩序的行为,拘留你一点都不冤。这件事之所以能让大家讨论这么久,其实是因为大家都受够了这种所谓的酒桌文化,也受够了这种“谁喝多了谁有理”的歪理。
法律这次给出的回应很明确:喝了酒不是你的护身符,公共场所更不是你表演撒泼的舞台。
老话讲得好,“人狂必有祸”。这大姐为了这一口所谓的“面子”,把自己喝进了拘留所,这代价,真不知道她醒了之后想不想得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