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不痛吗?”青海,一女子泡汤泉时,看到一个2岁孩子一头栽进池子里,她赶紧入水第一时间将孩子成功救起,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因为救人过程仓促紧急,女子来不及取出口袋里的手机,导致手机进水彻底报废,产生了数千元的经济损失。本是见义勇为的暖心善举,她不求高额回报,只希望自己的合理损失能够得到基本补偿。
可事情的后续发展,却让人倍感无奈。被救孩子的家长得知女子手机损坏后,并未主动承担补偿责任,而是让女子向汤泉馆索赔。汤泉馆则表示,未成年人入场需要家长全程监护,孩子遇险是监护不到位所致,责任在于孩子家属。
双方各执一词、相互推诿,都不愿为这次善意的救人行为承担相应损失,最终让挺身而出的好心人独自承受所有后果。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公民为保护他人民事权益遭受损害,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无论从法理还是情理来说,好心人都不该为救人的善举买单。
当事人坦言,自己从不后悔救人,危难时刻依然会选择出手相助,只是自行承担损失,难免心生委屈。
善意从来都不是理所当然,普通人的挺身而出,是最珍贵的社会温度。如果见义勇为的结局总是好人吃亏、无人担当,只会慢慢消磨大众的行善之心。
希望这件事能得到妥善处理,让善良不被消耗,让每一次义无反顾的救助,都能被温柔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