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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女子初次见面,便在车内发生了关系,谁知紧接着,女子就报警称遭到了强奸。然而

男子与女子初次见面,便在车内发生了关系,谁知紧接着,女子就报警称遭到了强奸。然而,当女子收下男子母亲30万现金后,却又改口说是自愿的。网友:这是条发财致富的新道路!

王明是河北廊坊人,2024年10月前后,他在网上结识了一个名叫刘丽的女子。

经过几个月的网恋,转眼到了2025年1月,俩人觉得在网上交往,有点隔靴搔痒,便相约见上一面。

见面的当天,两人就在车里发生了关系。然而,令王明没有想到,车内味道还没散尽,刘丽却报了警,称自己遭到了强奸。

在法院一审的时候,刘丽对法官表示,当时自己已经明确对王明说过,不愿与他发生关系,可王明还是使用暴力,强迫和她发生了关系。

但是,开庭没多久,刘丽却又改口了,说自己没有遭到强迫。

原来,在这期间,为了能让刘丽出具谅解书,王明母亲带着30万找到她。

果然,“有钱能使鬼推磨。”在收下这笔资金后,刘丽改口了,她先后五次找到法官,称当时双方都是自愿的,根本没有强奸一事儿。

可出人意料,对刘丽改口的证言,一审法官并没有采纳,依然认定王明犯强奸罪,并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四年执行。

对此,王明不服,提出了上诉。

二审原定2026年3月开庭,可随着宣判日期临近,刘丽证词又变卦了,又改成说自己不懂法律程序,误把签谅解书当成了自愿。

有的网友评论说,真是世风日下,这不就是合理合法的仙人跳与敲诈勒索吗。

也有的网友担心,如果这件事情处理不好,恐怕以后这类事情发生的会越来越多,因为这种钱太好赚了。

只是不知道,女方收到了钱,但男方依旧判了刑,那30万,男方还能要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