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男子花72万娶老婆,但结婚1年半两人没有同房过,女方坚称:“试过,但过程不顺利!”而男子说:“她每次都找各种理由推脱,就是不让!”网友:“幸好没有硬来,否则就吃官司了,吃不了兜着走了,彩礼钱更要不回来了!”
老连,30多岁,性格老实巴交,一直找不到愿意嫁给他的女人。
2024年,经媒人说合,认识了个姓陈的姑娘,俩人见了几面感觉还行,加上家里催得急,没俩月就定了关系,同年9月直接领了证办了酒。
为了娶这个媳妇,老连家真是把棺材本都掏出来了:当地习俗彩礼要28.8万,一分不能少;三金首饰挑的都是最新款,花了9.1万;再加上办酒席的钱、给女方亲戚的红包、婚车、婚纱乱七八糟的杂项,前前后后加起来,整整砸进去72万多。
老连他爹为了凑钱,把养了五六年的老黄牛都卖了,老连自己前几年攒的十几万积蓄一分没剩,还找亲戚借了小十万,就想着娶了媳妇好好过日子,以后两个人一起打拼,日子总能好起来。
谁知道啊,婚礼办得再风光,都是做给外人看的,关起门来的日子,苦得老连连个诉苦的地方都没有。
婚后女方说自己工作在闽侯,来回市区太远,直接就长期住单位旁边的出租屋了,每周最多回婚房一次,待个小半天就走,跟走亲戚似的。
老连一开始还心疼她上班累,主动说要过去陪她,或者给她换个离家近的工作,结果全被她找理由挡回来了。
就这么熬了整整一年半,老连跟个光棍似的,守着个空婚房,俩人别说过日子了,连正常夫妻生活一次都没有。
一开始女方说刚结婚不适应,后来又说工作累没心情,再后来干脆躲着老连,连消息都半天不回。
老连私下找她谈了不知道多少次,好话说尽,脸都快赔笑僵了没用;后来两边家长坐在一起调解,女方当着所有人的面要么低头不说话,要么就抹眼泪说老连逼她,照样啥用没有。好好的婚姻,就剩个结婚证的空壳子。
老连实在是忍无可忍了,钱花了,债背了,媳妇连手都没碰过几次,这算哪门子结婚?他咬咬牙提出离婚,要求女方把72万的结婚开支全额退给他。
结果女方那边还有理了,说不是她不想过日子,俩人婚前婚检身体都没问题,也尝试过同房,就是过程不顺利,她心理紧张,慢慢就有抵触情绪了。
女方他爹更是说得理直气壮:彩礼我早就给俩孩子了,是他们自己没花明白,酒席红包那些都是你们男方自愿花的,凭啥让我们承担?婚可以离,想让我们退72万,门都没有。
【网友热议】
“男的太傻了!能拿出72万做彩礼还会缺女人?换个思路,72万用来自己消费,吃好穿好耍好,把你的生活水平提升一个层次,自然就有女人来找你!”
“比窦娥还冤。佩服男人这定力堪比一代宗师。一年半是怎么过来的?一个人难道就从来都没有认真想想吗?”
“但凡婚后找理由推脱过夫妻生活的,肯定是诈骗。这彩礼必须要回来!”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彩礼钱到底能不能退呢?
《民法典》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彩礼是必须退的:
第一没领结婚证的,第二领了证但确实没共同生活的(得是离婚为前提),第三婚前给彩礼给得男方家日子都过不下去的(也是离婚为前提)。
老连虽然和妻子领了结婚证,但俩人长期分居,连实质夫妻生活都没有,法院大概率会认定成“没形成稳定共同生活”。
这么算的话,28.8万的彩礼加上9.1万的三金,这都属于法定的彩礼范畴,法院肯定支持退;但酒席、红包这些已经花出去的消费,一般是不支持退的。
不过女方一口咬死“尝试过不顺利”,这也会算成个过错因素,法院最后肯定会酌情扣点返还比例,不会让她全额退72万,但也不可能让她一分钱都不掏。
老连确实憋屈,全家砸锅卖铁凑了72万,就买了个“已婚”的名头,媳妇没捞着,钱要不回来全,最后还落得个二婚的身份,找谁讲理去?
我就说句不好听的,现在有些女的,真是把结婚当成无本买卖了。真要是想好好过日子的,谁会刚结婚就躲着丈夫、连家都不回?
摆明了就是吃准了男方结婚花了大钱不敢轻易提离婚,能拖一天是一天,拖到最后哪怕离婚,已经花掉的钱要不回来,自己还能白落一笔钱。
什么“心理紧张”“尝试过不顺利”,全是借口。真觉得俩人过不到一块去,早干嘛去了?
结婚前不说,刚结婚的时候不说,拿着钱耗了人家一年半才说,这不就是明摆着骗钱吗?
还有那些拿“习俗”当幌子要高彩礼的,真该好好看看这些事儿。
正经人家娶媳妇是为了过日子,不是为了花几十万买个祖宗供着!
这种拿婚姻当生意做的,赚了这笔昧良心的钱,你后半辈子真能花得踏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