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扈志‌(529年‌—594年‌),字须提,是南北朝到隋朝初期的官员,魏郡内黄(今

扈志‌(529年‌—594年‌),字须提,是南北朝到隋朝初期的官员,魏郡内黄(今河南内黄)人,他历经西魏、北周、隋朝三朝为官。他以军功起家,之后历任地方刺史,最终官至上开府、城皋郡公。

扈志出身将门,他的曾祖父扈周为魏陇西太守,祖父扈兴被追赠为安定太守,父亲扈敬为仪同三司、宁豳二州刺史。他最初在西魏为官,并被执掌西魏的宇文泰(北周太祖)引用为内部亲信。

扈志曾担任殿内将军,后来进入监御食的御膳房,负责调理饮食,因为办事谨慎得体受到赏识。

北周建立后,扈志官迁至使持节、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他跟随齐王宇文宪东征袭击宜阳,他在战斗中表现英勇,手持双戟发起冲锋,并在战后记功时被列为第一等功劳‌,因此升任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到了后来他在参与征伐北齐之战中,随从北周武帝击破北齐安德王高延宗于并州,他因此战功得以晋爵为修武县公。

建德六年(577年),扈志出任郑州刺史期间,讨伐且平定了洛州人邢流水聚众占据康城的叛乱。

到了隋文帝接受北周的禅让建立隋朝之后,扈志被授予太子右宗卫率,爵封‌城皋郡公‌。他在‌隋朝开皇七年(587年)出任商州刺史。

扈志在任期间的政绩名声良好,并且还有碑文称他“商山布政,颍水班条”。他在开皇十四年(594年)二月十九日与京师弘政乡敬仁里去世,享年六十六岁。

朝廷赐予扈志的谥号为‌“容”‌(意思是宽容、温和),因此又称“容公”。并且还在同年十一月安葬于大兴城西南合郊乡修福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