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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承德,一男硕士和女网友线下见面,2人见面后在车里亲吻搂抱,女方还主动做出亲密

河北承德,一男硕士和女网友线下见面,2人见面后在车里亲吻搂抱,女方还主动做出亲密行为,男子看双方都有那个意思,就去买了个安全套,并提出去酒店,可女方却不愿意去,2人就重新回到车里,发生了关系,谁料结束后,2人发生争吵,女方突然翻脸,报警说自己被侵犯了,男子傻眼,坚称双方是自愿的,男子母亲见苗头不对,给了女方30万求谅解,他们万万没想到,女方拿了钱,前后5次翻供,一会说是自愿的,一会说是被迫的,法院判了!

王某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明明没干过的事,怎么就成了强j犯?

更让他崩溃的是,那个指控他的女人,收了他家30万之后,居然又跑到派出所改口说"我是被强迫的"。

这个女人是刘某,俩人2024年10月在网上认识的,都单身,聊了几个月觉得挺投缘。

2025年1月底王某回承德老家过年,约了第一次见面。

按王某的说法,当晚9点多他开车接上刘丽,把车停在停车场,俩人坐后排搂搂抱抱、亲来亲去,刘某还主动做了一些亲密行为。

后来王某提出去附近订好的酒店,刘某没答应。俩人又回车里继续亲热,期间还一起下车去药房买了避孕的东西。

再后来,俩人发生了关系。

结果完事之后,俩人突然爆发争吵,刘某暴脾气上来,竟开始掐他脖子、扇他耳光、还掐他下体,他只是抬手挡,压根没动手。

吵完之后,刘某竟直接在车里报了警,说自己被强j了。

第二天王某就被刑拘了,随后正式逮捕。

他母亲急得不行,到处求刘某高抬贵手,听说拿到谅解书能办取保,硬是东拼西凑了30万现金给了刘某,换来一张谅解书。

本以为这事有转机了,谁知刘某收了钱签了字之后,前后5次改口供。

她的理由也是变来变去:一会儿说想跟王某处对象不想让他坐牢,一会儿说报警是因为没做安全防护觉得不卫生,一会儿又说之前搞混了,以为谅解就等于自愿。

到了7月份她又彻底翻供,说之前说自愿是搞错了,谅解和自愿根本不是一回事,还是坚持说自己是被强迫的。

按刘某的说法,当时见面她根本就不想和王某发生那种关系,她一直是拒绝的,结果王某恼羞成怒,对着她又打又骂,她身上的伤就是最好的证明。

就这么折腾了整整11个月,2025年12月底一审判决下来了:王某强j罪成立,但念在赔钱拿了谅解、又是初犯,判三年缓刑四年。

王某不服,立刻上诉,2026年3月底二审开了庭,至今没宣判。

出来之后,他工作丢了,朋友也用异样的眼光看他,他就等着二审结果,想把这莫须有的罪名彻底摆脱掉。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j论,从重处罚。

这条法律的核心判断标准是“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妇女意愿”,只要女方能证明当时自己是被暴力强迫、或者被威胁不敢反抗的情况下发生关系,就可以认定为强j。

本案中法院之所以一审定罪,正是因为刘丽的报案陈述、身上的淤青等证据,能够初步证明存在暴力强迫的可能性,即使后续口供反复,只要现有证据链能够印证当时存在违背意愿的情况,就可以依法作出判决。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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