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单身女生门口常被邻居堆垃圾,贴条提醒,遭邻居半夜以“捉奸”为由,请开锁匠撬门而入,对其持续嘴咬、殴打的施暴。施暴者最终获刑7个月。
据红星新闻2026年5月16日根据网友发布的视频报道。
广东深圳,某住宅小区27楼。女生小林与女子陈某为同一楼层的隔壁邻居。
入住以来,小林发现自己的门前经常有垃圾,里面还包括剩饭剩菜。不仅影响通行,还散发异味。
检查垃圾的包装,小林发现地址写的是隔壁陈某的。
于是试着与陈某沟通此事,但陈某不以为然,依旧我行我素。
于是,小林打印了一张:“别在我家门口放垃圾,2701房”的纸条,贴在自家门旁的墙上。
没想到正是这张提醒纸条彻底激怒了陈某。
陈某看到字条,则认为小林这是挑衅,是“故意针对”。在楼道内与小林发生争吵,双方情绪均较为激动,后经物业调解暂时平息。
本以为事情就此了结,不料冲突在半夜进一步的升级。
次日凌晨4点左右,正在自家卧室熟睡的小林,突然被胳膊的剧痛惊醒。
缓过神来的小林吃惊的发现竟然是陈某,她正在咬自己的胳膊,她赶紧下意识的摆臂挣脱掉陈某的嘴巴。
后续陈某就在小林的卧室在对她撕扯、殴打,当场就导致小林面部、颈部多处软组织损伤。
小林回忆,当时自己完全懵了,“我根本没想到她会出现在我家里打我”。
原来是陈某那一夜喝了不少酒,然后加上自己男友和自己提分手,就借着酒劲。找了个开锁师傅,称要捉奸。
开锁师傅也没想太多就帮他把隔壁小林的房间打开了。
师傅打开房门的一瞬间,陈某就地闯入室内,径直冲到卧室,对小林进行施暴。
事后,小林立即报警,并前往医院就诊,诊断证明显示其多处软组织挫伤。
警方介入后,对现场进行勘查,并调取了小区监控录像,证实了陈某撬锁闯入、殴打他人的事实。
据小区物业透露,该楼道属于公共区域,原则上也是不得放垃圾的,此前也曾接到过小林关于垃圾堆放的投诉,但多次协调陈某均拒绝配合,他们也很无奈
陈某在接受询问时表示,自己觉得小林的提醒纸条让她“丢了面子”,一时冲动,事后也感到十分后悔。
事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郑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目前,郑某也即将于2026年6月刑满释放。
当时参与违规开锁的师傅也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小林已更换房屋门锁,并就医疗费、误工费、门锁更换费等损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让我们从法律角度对整个案件进行解读:
首先,郑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明确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案中,郑某编造谎言雇人撬锁,凌晨闯入他人卧室并实施殴打,情节恶劣,已远超一般民事侵权范畴,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判处其七个月有期徒刑,量刑适当,体现了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严格保护。
其次,开锁师傅违规操作需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开锁业治安管理规定》,开锁经营者必须查验委托人身份证件,确认其为房屋权利人或合法使用人,并登记相关信息。
该开锁师傅未尽核实义务,仅凭口头说法就为他人打开住宅门锁,存在重大过错,不仅受到行政处罚,若给小林造成损失,还需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
最后,小林有权主张全面民事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小林因郑某的犯罪行为遭受人身和财产双重损失,其民事诉讼请求合法有据。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小林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主张。
一场因垃圾堆放引发的邻里纠纷,最终演变为刑事案件,教训十分深刻。
邻里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难免产生摩擦,但任何矛盾都应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
暴力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让自己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
希望此案能警醒更多人,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守住法律底线,共同营造和谐友善的邻里关系和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