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是一个经过两代人打拼,日子过的比较殷实的家庭。因为“一孩儿化”,家里就只有一个宝贝儿子,从小到大娇生惯养的一晃儿也三十多了,怎么说也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不知道曾经见过几次面了都没有“缘分”的他,后来确定关系的这个姑娘据说是一个东北人,有一次是他到理发店去理发认识的。在家里从小他就是一个“小太阳”,“要星星给星星,要月亮给月亮”,当然女方的条件件件满足。什么彩礼,什么车、房,一应俱全。花了多少钱呢?他知道,少说也有一二百万吧!可是,好景不长,没过上二年俩人就散伙各奔东西,吹了。当然,家产让女方卷走了一大半,“辛辛苦苦几十年,一下子又回到解放前”,弄了个“鸡飞蛋打”财去人空的可悲下场。你说,这结婚是“福”,还是“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