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司法部发布了一则重磅公告,直接给欧盟的跨境调查做法下了定论——认定欧盟利用《外国补贴条例》对同方威视调查时的相关跨境调查做法,构成不当域外管辖措施,还明确说了任何组织、个人都不能执行或者协助执行这个不当措施,公告从发布当天就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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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得从头捋才清楚。欧盟的《外国补贴条例》说白了就是自己定的单边规矩,自从实施以来,就老盯着中国企业查,针对性和歧视性都挺明显,表面说要公平竞争,实际就是搞保护主义那一套。
最早在2024年4月23日到26日,欧盟委员会就用这个条例搞了所谓的“黎明突击”,对同方威视在荷兰、波兰的子公司进行了突然检查,这也是欧盟第一次用这种方式针对中国企业。
到了2024年7月10日,商务部就启动了对欧盟这个条例相关做法的贸易投资壁垒调查,毕竟这种动不动就查别人家企业的行为,确实不符合国际规则。
调查结果出来得也挺及时,2025年1月9日,商务部发布公告,明确认定欧盟依据《外国补贴条例》对中国企业调查的做法构成贸易投资壁垒。
当时欧盟中国商会也表态支持这个结论,说欧盟的调查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的非歧视原则,很多要求都不合理,让外国企业在欧盟市场很难公平竞争。
本以为欧盟能收敛点,结果人家反而变本加厉。2025年12月,欧盟又密集对中车集团、同方威视发起深入调查,甚至还对中国数字平台搞现场突袭检查,商务部当时就表示强烈反对,说这种做法指向性太明显,实在不地道。
2026年2月,欧盟又对中国风电企业启动深入调查,中方再次表达了高度关切和不满。
直到5月15日,司法部出手了,会同商务部等部门依法认定欧盟的做法构成不当域外管辖,还给出了明确的禁止执行要求。
司法部新闻发言人解释说,欧盟在调查同方威视时,动不动就向中国实体索要大量非必要的中国境内信息,这种跨境索取信息的要求明显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发言人还强调,中方绝不接受外国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公民和企业滥施“长臂管辖”,已经敦促欧方赶紧纠正错误做法,为中欧合作创造公平公正可预期的市场环境。要是欧方还执意越界,中方肯定会坚决依法反制。
这事其实挺明白的,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主权和管辖范围,不能自己定个规矩就随便去管别人家的事。
欧盟这套单边做法,不仅损害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全球贸易的公平发展。现在中方已经亮明态度,希望欧盟能认清形势,别再一条道走到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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