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欺人太甚!”5 月 16 日,据河南郑州本地媒体报道,一名女子租房期间怀孕,竟被男房东强行要求搬走。女子当场懵圈:我怀孕又不用你随份子,凭啥告诉你?谁知房东接下来的一番话,直接让她气到浑身发抖,更过分的操作还在后面!
这位丁女士在郑州打拼,去年年初的时候,通过正规渠道租了一套房子,和房东签了三年的租房合同。当时双方谈得好好的,合同里也只写了不能随便转租、不能弄坏房子这些常规的要求,从头到尾没提过一句不让怀孕、不让坐月子的话。
租房子这段时间,丁女士一直都是按时交房租,把房子收拾得干干净净,从来没给房东添过任何麻烦。本来想着能安安稳稳住上几年,谁知道今年怀上了孩子,这本是家里天大的喜事,却没想到惹出了这么大的麻烦。
那天房东上门来修门锁,一进门就看出丁女士怀孕了。当时房东脸色就变了,当场就质问她,怀孕这么大的事怎么不提前说?还说他们老家有规矩,外人在自己房子里坐月子不吉利,会影响房子的风水,以后自己还要住呢,所以必须马上搬走。
丁女士当时就愣住了,她这是第一次租房子,从来没听说过还有这样的规矩。换谁谁不懵啊?怀孕生孩子是人之常情,怎么就成了不能在出租屋里做的事了?而且自己租房子,按时交钱,好好住着,凭什么怀孕了还要提前告诉房东?
但丁女士是个通情达理的人,她不想因为这点事闹得太僵,也理解有些老人确实比较在意这些老说法。所以她当场就表示,理解房东的想法,自己会尽快找新房子搬走,绝对不给房东添麻烦。
本以为话说到这份上,双方就能好聚好散了。可谁知道,就在丁女士挺着大肚子,辛辛苦苦收拾东西准备搬家的时候,房东又变卦了。
这次房东的说法更气人,他说丁女士怀孕没提前告诉他,现在合同还没到期就要搬走,这属于违约,所以押金一分钱都不退,还要用押金来抵扣房子空着没人租的损失。
这话说出来,丁女士当时就气坏了。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吗?先是自己逼着人家搬走,人家同意搬了,又反过来说是人家违约,还要扣人家的押金。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丁女士想不通,怀孕是很正常的事,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合同里也没说不能怀孕啊。自己已经做出让步了,挺着大肚子还要找房子搬家,这有多不容易,房东不但不体谅,反而还要扣押金,这也太过分了。
双方谈了好几次,始终谈不拢。丁女士实在没办法,只能找媒体帮忙。这件事一曝光,立刻就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大家都在议论这件事。
有人说,每个地方有每个地方的风俗,房东在意这些也正常,租客应该提前说一声,互相尊重。但更多的人都说,这就是封建迷信,不能拿这个当理由欺负人,怀孕坐月子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房东管得也太宽了,扣押金更是没道理。
其实这件事,道理很简单。咱们国家的法律从来没有说过,租房子不能怀孕、不能坐月子。生孩子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在自己租的房子里正常生活,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房东不能拿什么风俗、风水这些说法,就干涉别人正常过日子。
而且,租房合同里也没写怀孕要提前告诉房东啊。怀孕又不是什么会弄坏房子、影响别人的事,租客根本没有义务什么事都要向房东汇报。房东拿这个说人家违约,根本站不住脚。
再说押金的事,押金本来就是用来保证房子不被弄坏,水电费结清的。只有租客真的弄坏了东西,或者欠了钱,房东才能扣钱。像丁女士这样,什么错都没有,还同意配合搬家,房东凭什么扣人家的押金?这就是明摆着占人家便宜。
说穿了,风俗是老辈人传下来的习惯,大家可以互相尊重,但绝对不能拿风俗当挡箭牌,做违法的事。房东自己在意什么,那是他自己的事,但不能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别人,更不能因此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
其实这种事,在很多地方都发生过。现在租房子的人越来越多,有些房东总是提出各种各样奇怪的要求。有的不让孕妇住,不让带孩子的住,不让老人住;有的不让在家做饭,不让养宠物,不让亲戚朋友来住。各种各样的奇葩规定,让人哭笑不得。
这些不合理的要求,说到底,就是有些房东的思想太老旧,还有就是觉得租客好欺负。对于那些远离家乡,在城里打工的人来说,租房子就是他们唯一的安家之处。他们要在出租屋里生活、生孩子、养孩子,这都是最基本的生活需求。
可房东的这些歧视性的要求,让他们连最基本的生活都得不到保障。想安安稳稳过日子,却连个合适的房子都租不到,正常的生活需求都被人拒绝,换谁心里能好受?
作为房东,也应该明白这个道理。不能总拿老眼光看人,更不能拿封建迷信当理由刁难租客。签合同的时候,有什么要求就明明白白说清楚,不能事后反悔,更不能随便扣人家的押金。租客也是人,也应该得到尊重。
而对于租房子的朋友来说,签合同之前一定要看清楚合同内容,问清楚有没有什么特殊要求。平时交房租、聊天的记录,都要好好保存着。如果真的遇到被欺负、被乱扣押金的事,也不要害怕,不要自认倒霉,可以找相关部门反映,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