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相太难看!郑州房东借忌讳赶怀孕租客,克扣押金房租,于情于法皆站不住脚
“我怀孕又不用你随份子钱,凭啥告诉你?”河南郑州发生的一起租房纠纷,彻底让网友见识到了部分房东的无理取闹、利己双标,一番操作下来,吃相难看到极致,既失了情理,更触碰了法律底线。
事件的主人公丁女士,满心欢喜准备迎接新生命,和丈夫慎重挑选后,租下了一套合适的房源,为了安稳生活、避免频繁搬家折腾,特意和房东签订了长达3年的租房合同,一心想在租住的房子里安心待产、安稳度日。原本一切相安无事,直到家中门锁损坏,丁女士联系房东上门维修,这场毫无缘由的刁难,就此拉开序幕。
房东上门修锁时,一眼看出丁女士怀有身孕,当场脸色骤变,不由分说地质问丁女士,怀孕为何不提前告知自己。这番质问让丁女士彻底懵圈,在普通人的认知里,怀孕生子是个人的合法权利,是再正常不过的家事,既不耽误租房居住,也不需要房东付出任何成本,压根没有主动向房东报备的义务。
面对丁女士的不解,房东直言自己极度忌讳租客在房屋内生孩子、坐月子,认定此举“不吉利”,即便坦言自己无权剥夺女人生育的权利,却依旧强硬要求丁女士立刻搬离,丝毫不顾及双方签有3年长期租赁合同,更不在意孕妇搬家的奔波与不便。
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丁女士选择了退让妥协。她体谅房东所谓的风俗忌讳,不想与其争执扯皮,即便自己毫无过错,还是按照房东的要求,拖着孕躯匆忙收拾物品、重新找房搬家,全程没有任何胡搅蛮缠,尽最大可能尊重了房东的意愿。
可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房东的刻薄远不止于此。丁女士顺利搬离后,转头向房东索要剩余房租和押金,却遭到房东无情拒绝,甚至被倒打一耙,彻底陷入维权困境。
房东翻脸不认人,搬出未到期的3年租房合同,声称丁女士提前搬离属于违约;又污蔑丁女士租房时隐瞒怀孕事实,违背约定;还凭空捏造房屋空置期损失,蛮横地将剩余房租、全部押金抵扣所谓空置损失,一分钱都不肯退还,把所有责任全部推给无辜的丁女士。
对此,丁女士彻底怒火中烧。作为初次租房的新手,签合同时房东从未提及禁止怀孕、禁止坐月子的任何要求,相关忌讳条款更是只字未提,自己没有主动告知怀孕,房东也从未主动询问,何来隐瞒违约一说?
一边是无礼蛮横、步步紧逼的房东,先是用封建迷信单方面强制解约,再用荒谬理由克扣钱款;一边是隐忍退让、反倒蒙受损失的孕妇租客,好好的生活被打乱,还平白蒙受经济损失,整件事的是非曲直,一目了然。
此事在网络上发酵后,网友们几乎一边倒地指责房东,直言这位房东就是想讹钱想疯了,所谓的“风水忌讳”,不过是变相侵占租客钱财、无理赶人的遮羞布。用毫无科学依据的封建风俗,践踏租客的合法权益,违背契约精神,从头到尾都是房东在没事找事、双标利己。
从法律层面来讲,房东的行为,更是彻头彻尾的违约违法,律师给出的专业解读,直接戳破房东的歪理:
我国现行法律,没有任何一条条文禁止租客在租住房屋内生孩子、坐月子,生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租客正常居住、生育,属于合法行使自身权利,不构成任何违约。
依据《民法典》第577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次纠纷中,是房东以毫无法律依据的封建忌讳为理由,单方面违背租赁合同、强制要求租客搬离,属于房东率先违约;丁女士提前搬离,完全是配合房东的无理解约要求,并非主动违约,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这也就意味着,房东必须全额退还丁女士剩余房租、全部押金,除此之外,因为房东恶意解约,导致丁女士孕妇搬家产生的搬运费、误工费、找房差价等全部损失,丁女士都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房东一并索赔。
反观房东的说辞,完全是强盗逻辑:合同未约定、事前不告知,事后拿封建迷信说事,自己毁约在先,反倒克扣他人钱财,将自身过错转嫁到租客身上,既没有做人的基本良知,也无视法律的约束,妄图用强势地位欺压弱势租客,侵占他人合法财产。
现如今,租房市场乱象频发,不少房东凭借自身优势地位,随意制定霸王条款,单方面毁约、恶意克扣押金、用封建风俗刁难租客,让无数租房人苦不堪言。
这起事件也给所有租房人敲响警钟:签订租房合同时,一定要将双方的特殊要求、禁忌事项,全部白纸黑字写入合同,口头上的约定一律不作数;遇到这种蛮不讲理、恶意违约的房东,千万不要一味忍让、息事宁人,保留好租赁合同、聊天记录、赶人、搬家等全部证据,直接通过投诉、起诉等法律途径维权,坚决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绝不让这种利己小人、无理房东,靠歪门邪道占便宜得逞。
契约精神是租房关系的底线,法律更是维权的底气,无理取闹、蛮横讹钱,终究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于情不通、于法违法的做法,注定只会遭到众人唾弃。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