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一女子结婚,花40000多办婚宴,可还没敬酒,宾客竟都吃饱喝足走了,女子留下遗憾,怒斥酒店:菜上太早了,赔钱!酒店却喊冤叫屈:你换敬酒服换了46分钟,宾客等不及想走,我们也留不住。女子报警,还跟相关部门举报,结果出乎意料。
刘女士喜结连理,婚礼前事无巨细的进行策划,就是不想留下遗憾。
可她万万没想到,好好的喜事,最后闹得新人和酒店两边都一肚子气,还到了报警和找监管部门的地步。
刘女士办婚宴前,早就和酒店谈好了,一共花了40000多块订的席面。
她就想顺顺利利把仪式走完,给两边亲戚朋友都留个好印象。
当天婚礼仪式走完,按流程刘女士得先去换个敬酒服,回来挨桌给宾客敬酒,本来这都是常规流程,谁知道就出了岔子。
刘女士这边去换衣服,酒店没提前和新人核对好时间,看着仪式结束了就直接开始上菜。
后厨出菜快,服务员传菜也没停,没多大功夫,满满一桌子凉菜热菜菜就上齐了。
宾客开始大吃二喝起来,等了半天也没见新人过来敬酒,也没人出来说还要等多久。
不少人是抽了空来赶酒席的,下午还要上班,看着菜都齐了,大家吃饭速度也快,等新娘46分钟之后换好敬酒服出来,整个大厅里早就没多少人了。
大部分宾客都吃饱喝足,打完招呼走了,剩下的也都是在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刘女士当时就懵了,自己一辈子就结这一次婚,连敬酒的环节都没走成,亲戚朋友都走了,这婚宴办的算怎么回事?
她越想越憋屈,直接就找酒店要说法,觉得都是酒店上菜上得太早,才搞砸了自己的婚宴,要求酒店赔钱。
可酒店这边也觉得自己冤,说当时看着婚礼仪式都结束了,就按正常流程走菜。
谁知道刘女士换个衣服要花46分钟,宾客等着着急要走,他们总不能硬拦着不让人走吧?
两边各说各的理,吵了半天也没谈拢,新娘直接报了警,还找了相关监管部门来反映情况,想讨个公道。
最后相关部门的调解人员过来了解了前因后果,说这事也不能全怪某一方。
本质上,是两边之前没沟通清楚流程,衔接出了问题。
酒店没提前问清楚新人换衣服要多久、什么时候开始上菜。
刘女士也没提前和酒店打招呼说要等敬酒服换完再走热菜,两边都有责任。
要是实在谈不拢赔偿的事,建议双方走法律途径解决。
好好的一场婚宴闹成这样,确实让人遗憾。
其实但凡两边提前多问一句、多核对一次流程,也不至于闹到这个地步。
不管是和酒店还是和婚庆,所有流程细节都得提前说清楚、核对好,别到了现场出了岔子,好好的喜事添了堵,最后还要扯不清的纠纷。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且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等义务。
酒店没主动核对上菜时间、没尽到合理的流程询问义务,新人也没提前告知酒店,需等待敬酒环节结束后上菜。
双方均违反了合同履行中的协助通知义务,对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有过错,应按各自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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