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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17岁男孩骗16岁女同学说到租房教她写作业,女同学信以为真,两人到租房后,

天津,17岁男孩骗16岁女同学说到租房教她写作业,女同学信以为真,两人到租房后,没忍住发生了关系,男孩趁女孩不注意偷偷录下影像视频,两个月后,女孩和男孩闹矛盾分开,没想到男孩把影像曝光,在学校里传播,导致女孩遭同学非议、孤立排挤,心理受创甚至患上重度情绪问题,最终无奈休学。没想到,涉事男孩仅被学校从轻处分,当地警方也只是做了普通备案处理。更让人寒心的是,还有人拿双方自愿当借口开脱,仿佛私下拍摄、肆意散播、校园排挤全都不值一提,整件事里,作恶者、校方还有冷漠旁观者的态度,都让人无比气愤。


2024年10月的一天,某中学高一女生瑶瑶,参加完学校组织的研学活动后,被同班男生李某以补习功课为由,哄骗到校外租住的房子相处。

女孩全然没有防备,李某却暗中悄悄录制了私人影像和声音资料私自留存。

两个月后两人产生矛盾分开,李某竟把这些私人留存的影音资料,在校园圈子里四处转发扩散,短短几天时间,班里乃至周边学校不少学生都私下翻看、议论调侃。

相关资料传开后,瑶瑶的生活彻底陷入灰暗。昔日同窗看她的眼神变得异样,有人当面言语冒犯,有人背后闲言碎语,还有人刻意疏远孤立。

原本性格开朗的她,变得自卑怯懦、不敢与人对视交流,整日失眠焦虑、精神恍惚,后续经专业机构评估,确诊重度焦虑、中度情绪抑郁,只能无奈办理休学,在家休养调理心理状态。

反观始作俑者李某,校方只是给出了学籍相关从轻处置,连公开致歉都没有落实。

女孩家人报警后,警方仅以侵害个人隐私作普通行政备案,迟迟没有启动更严肃的追责流程。

最让人愤慨的是,校方相关负责人对外回应时轻描淡写,称双方相处属于自愿行为,这番说辞简直颠倒黑白,刻意哄骗、私下拍摄、全网散播、校园排挤,全都被一句自愿轻飘飘带过。

这样的逻辑实在荒唐离谱。

相处自愿,不代表愿意被暗中拍摄;正常交往,不代表私人影像可以任由他人散播;更不能因为后续心理受伤休学,就怪罪女孩自身有问题。

李某暗中拍摄的行为,已然触犯他人隐私底线;肆意转发散播的举动,更是刻意败坏女孩名声;那些跟风议论、疏远排挤的同学,也成了伤害女孩的间接推手。

可在学校眼中,这仿佛只是少年相处引发的小纠纷;部分围观者还抱着刻板偏见,把所有过错都归咎到女孩身上。

从来不去追责偷拍散播的始作俑者,也不指责跟风起哄的围观人群,反倒一味苛求受害者自重自爱,仿佛遭受伤害全是自己的问题,作恶者反倒成了无辜吃瓜的旁观者。

更让人担忧的是,校方这种大事化小、敷衍了事的处理方式,变相纵容了不良行为。

李某肆意散播私人资料,毁掉一个女孩的青春前程,却只得到轻微处罚;而受害女生却要长期背负舆论压力,在心理阴影里艰难度日。

这种和稀泥式处理,只会让心怀歹念的人愈发肆无忌惮,也让遭遇伤害的孩子不敢勇敢发声维权。

目前警方还停留在普通行政备案阶段,能否升级为刑事调查,依法追究李某散播私影、恶意诋毁的相关责任,还是未知数。

但对瑶瑶而言,美好的高中时光已经被毁,人生蒙上了难以抹去的阴影,她本无任何过错,却要为他人的自私歹念承受所有伤害,而作恶之人却依旧安稳度日。

最后想说,别再拿自愿当借口为偷拍散播行为洗白,也别用年少懵懂为校园排挤恶行开脱。

女孩陷入心理阴霾被迫休学,从来不是她的错,而是偷拍者的自私、散播者的无良、校方管理的缺位,以及围观人群的冷漠造成的。

期盼相关部门能深入彻查此事,给受害女孩一个公正交代,也希望所有学校都能扛起责任守护学子成长,别让纯净的校园,变成滋生冷漠与恶意的角落。

1.《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李某背着瑶瑶偷偷录像存影音,并向外传播她的私人影像资料,这就是窥探、泄露他人隐私的行为,不仅严重侵犯瑶瑶的隐私权,也损害了她的名誉。

瑶瑶可以要求李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心理创伤抚慰金等相关损失。

《刑法》第634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李某散播的这些私人资料属于违规私密内容,而且他在学校里大范围传播,直接导致瑶瑶心理受损休学,已经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涉嫌触犯相关法律,警方不应只做行政备案,应当深入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