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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男子结婚时,给了女方28.8万彩礼,买了9万元的三金,再加上办婚礼这些

福建福州,男子结婚时,给了女方28.8万彩礼,买了9万元的三金,再加上办婚礼这些,一共花费72万。可结婚之后,妻子因工作原因长期住在外地,周末才回来一次。男子想跟妻子亲热,却总是遭到拒绝,婚后一年半,两人还没有真正同房。谁家两口子过成这样,男子非常憋屈,忍无可忍提出离婚,并要求退还全部花费。对此,女方父亲解释说,小两口曾尝试过,但都太过紧张,并不成功,全额退还彩礼,他们无法接受。

2024年,连先生和陈女士经媒人介绍认识了,两人处了几个月后,觉得对方不错,9月就把结婚证领了。

为了把婚事办得风风光光,连先生家里按当地习俗,咬牙掏了28.8万彩礼。

为了让陈女士高兴,又花了9.1万买了三金,再加上婚礼酒席、各种随礼红包,杂七杂八算下来,前前后后花了超过72万。

老两口想着,只要儿子能过上好日子,这些钱花得也值。

可婚后日子完全不是连先生想的那样。陈女士因为工作原因,长期住在外地的出租屋里,只在每个周末才回一趟婚房。

一周就回来一次,这倒也能理解,可让连先生想不通的是,每次他想亲近一下,妻子总找各种理由推脱,死活不愿意。

就这样,结婚都一年半了,两个人居然从没正常过过夫妻生活。

连先生心里很憋屈,谁家两口子会像他俩这样冷淡。他尝试跟妻子沟通,可每次都是不欢而散。

别人娶媳妇儿都是一家人和和美美,一两年就能生个一儿半女,可自己和妻子却还像个陌生人一样,碰都不让碰,更别说生儿育女了。

连先生和父母实在受不了了,最后决定离婚,并且要求陈女士把彩礼、三金、婚礼开销还有那些随礼红包,一共72万多,全部退回来。

但是,这一要求遭到了女方的果断拒绝。

陈女士的父亲老陈站出来说,根本不是女儿不想好好过日子,两个年轻人其实试着过过夫妻生活,但就是进行不下去,整个过程很不顺利。

他俩处了一年多,是有感情基础的,不是完全没有那回事,可能太紧张,每次都不成功,时间长了,也就没兴趣了。

老陈还强调,俩孩子婚前做过婚检,身体都没毛病。

对于72万的退款要求,老陈直言没法接受,酒席、礼品这些钱本来就是结婚的正常开销,凭什么退?

彩礼钱在结婚期间,早已经退给小两口了,可男方那边死活不认账。

如果连先生非要打官司,他愿意配合走法律程序,法院怎么判他就怎么认。

对于此事,有人猜测,八成是女方不主动、不配合,男方试了一次不成功,心理压力太大,后面就有了障碍。

也有人为陈女士打抱不平,说不定是男方身体本来就不行,不能全怪女方,让人家全额退彩礼,不太合理。

那到底怎么回事,恐怕只有他们小两口自己清楚了。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连先生与陈女士虽然登记结婚,但婚后一年半长期分居,仅周末短暂相聚,且始终无正常夫妻生活,实质未形成稳定的共同生活,符合“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彩礼返还核心情形。

同时,彩礼28.8万元、三金9.1万元合计37.9万元,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属数额过高。

而且,男方家庭为婚事支出超72万,经济压力极大,法院可据此支持部分彩礼返还 。

关于返还范围,酒席、日常红包等婚礼消费不属于彩礼范畴,通常不予返还。女方主张彩礼已返还,如果拿不出实质性的证据佐证,难以采信。

双方无实质夫妻生活、长期分居是核心过错关联因素。

法院会综合共同生活时长、过错程度、彩礼用途等,酌定判决返还彩礼及三金的合理比例,而非全额支持72万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