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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得漂亮!江苏,一男子使用假币在一七旬老人的摊位上买鹅蛋,成功后,隔了几天,又去

判得漂亮!江苏,一男子使用假币在一七旬老人的摊位上买鹅蛋,成功后,隔了几天,又去老人摊位上使用假币买红薯,结果被老人识破。

男子转身就想跑,奈何被老人思思拽住。随后,老人的女儿也赶到现场,将男子合力按倒在地并报警。因致男子轻伤,男子随后将老人父女二人告上法庭,要求老人父女赔偿16万余元损失,法院判决令人称赞!

王某大概没想到,自己会在同一个摊位上栽两次。第一次用假币买走了鹅蛋,顺顺当当,滕大爷没察觉,王某可能就觉得这老人好欺负。几天后,王某又来了,挑了几斤红薯,把钱往滕大爷手里一递。

滕大爷手指刚一摸到,心里就咯噔了——纸质偏硬,触感发滑,不像真钱。滕大爷抬眼重新打量了王某几秒,这张脸越看越熟悉,脑子里一对号,不就是几天前买鹅蛋的那个人吗?

滕大爷平时每天早起出摊,70多岁了还闲不住,靠着自家种的农产品贴补家用,就是这么实在的一个老人,被人盯上了两回。古语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一刻有了最直接的印证。

滕大爷没多犹豫,直接抓住王某的手腕,让王某把之前的账算清楚。王某一听,慌了,开始推搡,嘴里骂骂咧咧,拼命挣扎想走,混乱里王某的面部被蹭出了伤。

恰好这时,滕大爷的女儿赶到了市场,了解情况后立刻上前帮忙,两人合力将王某按倒在地,随后报警处理。

警方到场后对王某进行了搜查,身上一共起获600元假币,使用假币的事实确凿无异。按照《刑法》第172条,明知是伪造货币仍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王某这次涉案金额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被警方作出行政拘留的决定。

可王某出来之后,拿着一份轻伤一级的鉴定报告,反手将滕大爷父女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6万余元。

"违法者反告维权人"这件事,在中国近年的司法实践中出现过不止一次。2016年4月14日,山东聊城,女商人苏银霞因高利贷纠纷,与儿子于欢被催债人员非法拘禁在公司接待室内,苏银霞曾拨打110,但民警赶到后没有处置便离开了。

情绪已经崩溃的于欢随后持刀刺伤4名催债人员,其中杜志浩因失血过多死亡。聊城市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认定防卫行为缺乏紧迫性。

判决公开后舆论强烈反弹,法律界普遍认为一审完全忽视了于欢母子当时所处的极端处境。2017年6月,山东省高院二审改判,认定于欢构成防卫过当,将刑期改为有期徒刑5年,判决书中明确写道,于欢在人身安全正遭受严重侵害的情况下,依法享有防卫权利。

2018年8月27日,江苏昆山又发生了一起更具代表性的案件。于海明骑电动车与刘海龙驾驶的宝马车发生剐蹭,刘海龙随后从车内取出长约59厘米的砍刀砍向于海明,刀在挥舞中脱落,于海明夺刀后追砍刘海龙,造成其死亡。

2018年9月1日,昆山市公安局宣布,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予以撤案。这是中国司法史上正当防卫制度适用的里程碑案例,案件结果直接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于同年发布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进一步明确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

两案的影响延续至今。2020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不得以事后的理性人标准苛责防卫人,对依法见义勇为者应当给予保护。

回到滕大爷父女身上。两人扭送王某,依据的是《刑事诉讼法》第82条,对正在实施犯罪或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有关机关处理。王某因激烈反抗而受伤,这笔账该由谁来担,法律早有定论。那么,法院最终究竟是怎么判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