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骗婚骗生娃,”湖北黄石,男子和女子在2021年确定了恋爱关系,2022年按照当

“骗婚骗生娃,”湖北黄石,男子和女子在2021年确定了恋爱关系,2022年按照当地习俗举办了婚礼,男子出30万彩礼,没有结婚登记,两人开始同居。女子多次要求男子办理结婚登记,都被男子以先生娃再登记为由,让女方深感不被尊重和失望,导致感情破裂,男子以女子不履行夫妻义务而起诉法院,要求女子退还30万彩礼,法院判了。

这起彩礼纠纷的事,看完真的挺让人感慨的,男人奇葩又自私的想法,让女人在婚姻中没有了盼头。

两个人2021年就确定了恋爱关系,谈了一年多觉得合适,2022年就按当地的习俗办了婚礼,男方当时给了30万彩礼,也算挺有诚意的。

但两个人办完酒之后没领结婚证,就直接开始同居了。

本来接下来顺理成章应该去领证,结果每次女方提登记的事,男方都拖着,说要先生了孩子再领证。

换谁遇上这事心里都得打鼓吧?结婚登记本来就是两个人婚姻最基本的保障,男方非要先生娃再领证,这不摆明了把生孩子当成结婚的前提吗?

在女方眼里,这不就是觉得自己能不能进这家门,全看能不能生出孩子来?

换谁都得觉得没被尊重,时间长了心肯定凉,本来结婚的喜悦也磨没了,最后感情直接破裂,过不下去了。

结果男方转头就把女方告到了法院,说女方不履行夫妻义务,要求把30万彩礼全退给他。

这判决结果出来之前,好多人都在议论,说没领证是不是彩礼就得全退?

最后法院的判决还挺公道的,没全支持男方的要求,根据情况只退给男子一半,也就是15万元。

其实这事掰扯清楚了很简单,首先俩人没领证确实是事实,但为啥没领证?

不是女方不愿意,是每次女方提,男方都拿生娃当借口拖着,本质上是男方不配合办理结婚登记,本身就有过错。

而且俩人确实也按照习俗办了婚礼,也同居生活了一段时间,不存在女方骗婚的情况,要是直接让女方全退彩礼,也太不公平了。

更别说男方那个“先生娃再登记”的说法,本身就很离谱,这是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的。

结婚是两个人自愿组建家庭,生孩子是两个人共同的选择,怎么就成了结婚的门槛了?

真要是女方生了孩子,男方又变卦不想领证了,那女方和孩子的权益谁来保障?

也难怪女方最后心凉要分开,换谁都不敢跟这样的人过一辈子。

这案子也给不少人提了个醒,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结婚前都得把底线说清楚,别把彩礼、领证、生孩子这些事当成交易的筹码。

彩礼是给两个小家庭起步的祝福,不是买卖婚姻的对价。

结婚登记是法律给双方的保障,不是拿来拿捏对方的工具。

要是一开始就抱着算计的心态走进婚姻,最后大概率就是两败俱伤。

这件事情,就是男子想把婚姻当买卖算出来的祸,男方揣着自己的小算盘,觉得拿30万彩礼就占了理,非得把生孩子当成领证的门槛,就是怕女方“没生娃就跑”,自己这笔钱“花亏了”。

可他忘了,婚姻最基本的前提是两个人互相尊重,你把领证和生孩子绑定,这不就是明摆着告诉对方,你首先得完成我家传宗接代的任务,才有资格当我家法律认可的家人?换谁谁心里能舒服?

很多人说没领结婚证彩礼就得全退,这其实是对法律的误解。

法律定规则从来不是只看一张证,更要看背后谁占理、谁有过错。

男方拿着“先生娃再领证”的奇葩要求拖着不登记,本身就不占理,两个人又实实在在办了酒、在一起生活过,女方又不是骗彩礼,凭啥要把钱全退回去?

法院判退一半,已经是兼顾了两边的情况,既没让男方的钱全打了水漂,也没让平白受了委屈的女方吃大亏,已经算很公道了。

现实里好多人谈婚论嫁的时候,总喜欢把算盘打得噼啪响,男方怕彩礼给亏了,女方怕嫁过去受委屈,可但凡有一方抱着“我不能吃亏”的心思把对方当贼防,这日子从一开始就过不好。

婚姻本来是两个人搭伙过日子,你先把对方当成需要考核的工具,就别怪最后人家跟你撕破脸,闹到法院谁都没面子,钱没捞着全,感情也耗干净,得不偿失。

《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有共同生活等情形的可以酌情返还。

所以男方拒不配合登记存在过错,且双方已同居生活,因此法院判决酌定返还15万,既符合法律规定,也兼顾了公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