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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全市防汛责任人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防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全市防汛责任人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佳木斯农高区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防汛抗洪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条例》中关于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防汛部门岗位责任制的规定,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现将全市各级各类行政、技术、水旱灾害防御责任人及防汛值班电话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报警。
全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分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等防汛制度,建立健全防汛责任机制,严肃防汛纪律。各防汛单位和责任人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责任,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加强防汛抗洪工作,确保抢险救灾扎实有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附件1:2026年佳木斯市各级政府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附件2:2026年佳木斯市主要河流防汛责任人名单附件3:2026年佳木斯市大中型水库防汛行政、技术责任人名单附件4:2026年佳木斯市小型水库防汛行政、技术责任人名单附件5:2026年佳木斯市易受山洪灾害威胁村(屯)水旱灾害防御责任人名单附件6:2026年农村基层预报预警体系建设责任人名单附件7:2026年佳木斯市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附件8:2026年全市防汛抗旱值班电话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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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编审:丁兆勇编辑:徐菲校对:曹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