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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媒体曝光,江西南昌发生一起让人气愤的事件,5月9日下午2点44分,25

5月12日媒体曝光,江西南昌发生一起让人气愤的事件,5月9日下午2点44分,25岁的陈某某在人行道正常走路时,被一名15岁黑衣少年从背后突然加速撞倒,当场摔在地上,膝盖受伤明显,整个过程毫无预兆。

5月9日下午2点44分,南昌洪城路的一段监控记录下这样一幕,25岁的陈某某正沿着人行道正常走路,身后突然冲出一个穿黑衣的少年。

没有任何争吵,也没有提前的迹象,这个15岁的男孩直接加速冲上去,把人撞翻在地,整个过程很快,几乎像是提前演练过一样,冲刺、撞人、脱掉外套、迅速逃离,一连串动作干净利落。

陈某某被撞得整个人腾空摔倒,左膝重重磕在水泥地上,当场出现明显淤青,事情发生得太突然,她完全来不及反应。

但这起事件并不是第一次发生,在此之前,这名姓张的少年就用类似的方式在商场里撞伤过别人,那一次,受害者被撞到韧带拉伤,可最终的处理方式却很简单,对方家属拿出几百块钱赔偿,事情就这样结束了,没有进一步追究。

问题也正出在这里,几百块钱换来的不是约束,而是让人更加肆无忌惮,当一次次“撞人—赔钱—了事”变成一种固定模式,这种行为就不再是冲动,而逐渐变成一种带有选择和计划的行为。

挑选目标、寻找人少的地方、提前想好逃跑路线,这些都说明,他不是一时失控,而是有意识地在重复这种做法。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件事也存在明显的现实矛盾,一方面,15岁已经达到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14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违法,是要承担责任的,只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并不是不用负责。

可另一方面,如果伤情被认定为轻微伤,就很难进入刑事层面处理,通常只能进行治安处罚,再加上民事赔偿。

而民事赔偿最终由监护人承担,如果监护人长期选择用“赔点钱”来解决问题,那对未成年人的约束就会非常有限,久而久之,所谓的代价就变得很低,甚至可以被当成一种“可以承受的成本”。

这次,陈某某没有再接受这样的处理方式,事发后15分钟内,她就选择报警,同时保留了所有医疗记录,还主动把监控视频发出来,希望引起关注,当对方再次提出用几百块钱私了时,她态度很明确,拒绝和解。

到了5月12日,她在网上进一步表态,说自己肯定会起诉,而且检查发现了新的问题,伤情可能不再只是轻微伤,已经准备再次去派出所处理。

她的选择,其实不只是为自己讨一个说法,更是在打破一种已经形成的循环,如果每一次都用钱解决,那行为只会不断重复,甚至越来越严重,受害者也会不断出现。

目前,南昌警方的通报显示,这起案件还在处理中,接下来有几个关键点值得关注,一是监护人是否会承担更明确、更实际的责任,二是民事赔偿是否会突破以往“轻微伤赔偿不高”的情况,三是这起事件是否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未成年人违法成本过低的问题。

结果还没有出来,但至少,这一次没有再简单地用几百块钱结束,只要有人不再接受这种处理方式,这种“撞人再赔钱”的循环,就有可能被真正打断。



信源:法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