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一成年男子潘某私自带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女孩下河,两姐妹被卷入深水后溺亡,她们的妈妈当年在生下小女儿后就因难产离世了!野泳五人同行中唯一的成年人潘某被判锒铛入狱,走投无路的女孩爸爸只得将电站方和经营者全都告了,索赔各项费用一共270万,法院刚判了!
伍某,广东惠州人,常年在外打工。早年,伍某和妻子结婚后,先后生下了两个女儿,但妻子在生小女儿时因为难产,抛下了他们父子三人!
那一年,姐姐才三岁,妹妹刚出生,从此伍某又当爹又当妈,辛勤操持,无论日子过得有多苦,但他都咬着牙死扛着!这些年,两个孩子成了他活下去的全部动力和希望!
如今两个女儿都已长大,老大思婷今年15岁,老二思琪13岁,她们都已经长成亭亭玉立的小姑娘了,伍某感到由衷的欣慰!
27岁的潘某,也是惠州本地人,平时没有固定职业,经常混迹于各种网络交友平台,思婷思琪和潘某就是通过这种方式相互认识!
2024年7月,潘某主动邀请两个女孩去野外游泳,同行的还有另外两个未成年女孩!
这时,没人知道危险已经悄悄靠近,伍某常年为了生计远出打工,两个女儿身边也缺乏大人照顾!
潘某带着四个未成年女孩去了郊外的水库拦水坝玩水,野外水库水深浅不一,水底情况复杂,就是水性再好的人都不敢大意,何况是一个大人带着四个孩子。
潘某没有带任何救生防护装备就带着四个女孩下水了,他们根本就没把水库边上“水深危险,禁止游泳”的八个大字放在眼里!
意外发生了,才刚玩几分钟,伍家两姐妹就被水流卷入了深水区,潘某当时非常慌乱,这种慌乱是致命的,它会让人无法采取有效可靠的救援措施。
后来调查得知,女孩落水以后,潘某的反应不及时和女孩没能被救起有直接原因!就这样眼睁睁看着两个女孩被河水淹没!
等到救援到来时,为时已晚,一对花季姐妹就这样溺水!
伍某的天塌了,伍某是被两个亲友架着从处地送回来的,伍某已经悲伤得无法站立!
案发后,当地立即立案调查,经过审理认定:潘某做为活动发起者,明知野外游泳的危险性,明知未成年人不具备自救能力和对危险的判断力,但依旧违规邀约,游泳过程中也疏于看管,两姐妹溺水以后,救援不及时,主观上有重大过失,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最终潘某被依法判决有期徒刑四年。
潘某最终得到了他应有的惩罚,刑事追责也到此结束!但这个家却再也无法团圆了!
心碎的爸爸伍某把潘某,某水库所属的电站和电站经营者全都告了,要求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各项损失合计270余万元。
伍某认为,潘某害了我的女儿,但也是电站方和经营方管理不到位,才导致女儿出事的!
2025年1月, 一审审理认为,游泳的水域虽属于电站的管理范围,但不属于对外开放的公共场所,并且拦水坝边缘都设置了,“水深危险,禁止游泳”的警示牌!电站方尽到了相应告知义务,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最终判决潘某赔偿丧葬费9.1万元!驳回其他索赔请求!
结果伍某无法接受,再次提起了上诉!
2026年4月,二审终审判决,驳回全部上诉,维持原判!
我们从法律的层面剖析这起悲剧,判决也并非冷漠无情,根据《民法典》保障义务相关规定,水库拦水坝属于水利基础设施,非对外开放的经营性场所,只需在水库周边设置禁止游泳的警示标志,尽到告知义务,即视为尽到管理责任!
这起案件让人心碎,无法想象伍某所承受的痛楚!这不是一句同情和祝福就能写得过去的人生至痛!但法理有尺度,人情有温度,永远都是这个世界最准的标尺!祝愿这个世间,依然还有温暖和留恋陪伴伍某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