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爷看到路边卖鹿茸,摊主称很滋补,只要35元,摊主还安排两个路人争相抢购,大爷心动后,摊主切下一块,却称不是一块35元,而是一克35元,一共8700元,大爷表示不要,摊主翻脸威胁,大爷转账后,越想越憋屈,纠结了好几天,最终报警。
朱大爷平日里十分注重养生,他一直希望把身体调理好,减少病痛,不给家人增添负担。
这天,朱大爷外出遛弯,在路边看到一处售卖鹿茸的流动小摊。
摊主主动上前介绍鹿茸功效,不断强调鹿茸滋补养身、适合老年人调理身体,同时刻意压低报价,只告知老人售价三十五元。
摊位旁还站着两名看似普通的路人,两人一直停留在摊位前,不停翻看鹿茸,还互相称赞货品优质、价格划算。
朱大爷并不知道,这两名路人并不是普通顾客,而是提前埋伏好的同伙,三人本身就是一伙诈骗人员,专门演戏诱导路人上当。
利用三人配合演戏的方式,摊位成功营造出火爆热销的假象。
在氛围烘托下,朱大爷彻底放下防备,完全没有怀疑几人的真实身份。
摊主见朱大爷已经动心,随即以人多嘈杂、私下给优惠为由,引导他前往附近僻静的小区内部交易。
摊主没有让朱大爷确认规格、重量,也没有再次明确价格,便直接拿出刀具切下一块鹿茸,并且快速现场切片加工。
整个过程干脆利落,不给老人任何拒绝和思考的余地。
加工完成后,摊主态度骤然转变,当场告知朱大爷,之前所说的35元并非一块的价格,而是每克35元。
经过称重核算,这块鹿茸总价高达8700元。突如其来的高价,让朱大爷瞬间反应过来自己落入圈套。
他当即明确拒绝购买,想要转身离开。
此时,原本站在一旁的两名同伙立刻靠拢过来,三人把老人围在中间。
他们一改之前温和模样,语气强硬,态度蛮横,以鹿茸已经切割加工、无法二次售卖为由,不断施压、言语恐吓,强行要求朱大爷付款。
朱大爷孤身一人,面对三名壮年男子,内心恐慌无助。
朱大爷性格老实,又害怕对方进一步闹事,迫于对方的威慑,只能无奈妥协,被迫向对方转账8700元。
离开小区回家后,朱大爷越想越憋屈。他清楚明白自己遭遇了恶意诈骗,这笔钱是自己辛苦攒下的养老积蓄。
连续几日,朱大爷越想越气,选择报警。
警方接到报案后,经查证,这是一伙长期流窜作案的惯犯,专门挑选防范意识薄弱的老年人行骗。
他们售卖的鹿茸品质低劣,成本价格极低,却依靠话术套路、多人演戏、偏僻强制交易的方式漫天要价。
最终,三名诈骗人员全部被警方抓捕归案。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依法为朱大爷追回全部被骗钱款,不法分子也受到了相应法律处罚。
街边流动摊位陷阱繁多,切勿轻信低价滋补品。
遇到报价模糊、强行切割、诱导前往偏僻位置交易的摊位,一定要提高警惕,远离可疑人员。
一旦遭遇强制消费、诈骗勒索,务必保留证据、及时报警,维护自身合法财产安全。
对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