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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是魔鬼!”广东惠州,20岁男子带16岁同居女友出门游玩,接到准岳母吃饭邀请

“冲动是魔鬼!”广东惠州,20岁男子带16岁同居女友出门游玩,接到准岳母吃饭邀请后,突然跳河溺亡,体内检出酒精,却排除他杀,家属把女友、浮台建设、运营方告上法庭,索赔28万,法院判决让人唏嘘。
 
 
2019年5月的一个下午,20岁的王先生挂断电话后,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
 
 
几分钟前,女友罗女士的母亲在电话里热情邀请他回家吃饭,他当时爽快答应,可挂了电话,却对身边16岁的女友说,不想去了,心情不好,想去河边走走。
 
 
两人走到淡澳河边时,罗女士的手机再次响起,还是她母亲在催促吃饭,就在罗女士接电话的瞬间,她回头一看,男友已经跳进了河里,扑通一声,人瞬间就没了踪影。
 
 
罗女士知道男友只会一点游泳,心里清楚对方水性本就十分生疏。谁知他纵身入水后,竟丝毫没有挣扎动静,转眼就直直往下沉,她瞬间吓得手足无措,慌忙呼救同时赶紧报警。
 
 
救援队连夜展开搜索,事发后救援人员立刻连夜下水搜寻打捞,整整通宵忙活始终没能发现踪迹,一直熬到次日午后,王先生的遗体才从浮台附近的水域被打捞上来。
 
 
尸检报告明确显示,王先生系溺水死亡,体内酒精含量为46.29毫克每100毫升,排除他杀和中毒可能,这个酒精含量不足以致命,却成了整个悲剧里最醒目的细节。
 
 
王先生的家人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将女友罗女士、修建浮台的建设公司、管理浮台的运营公司一并告上法庭,索赔28万多元。
 
 
法院审理后认定,罗女士没有责任,她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呼救、报警,已经做了自己能做的一切,成年人主动跳河,没人能够提前预料,不能要求一个16岁的女孩在岸边死死拉住一个铁了心要跳河的成年男人。
 
 
运营公司也没有责任,法院核查后未发现其存在明显过错。
 
 
只有建设公司存在问题,其修建的浮台既没有安装护栏,也没有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识,存在安全隐患。
 
 
法院判定建设公司承担10%的责任,赔偿4万多元,剩下90%的责任,由王先生自行承担,建设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这场悲剧的隐患,早在2019年2月就已埋下,当时王先生和罗女士刚开始同居,感情还算稳定,可到了5月,两人频繁争吵,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关系变得十分紧张。
 
 
出事那天上午,王先生还特意给女友送了衣服,说要带她去新塘上班,路过浮台时还陪她逛了逛,这些举动看似在修补两人的关系,可那通岳母邀请吃饭的电话,彻底击碎了他的伪装。
 
 
挂断电话后的脸色骤变,是关键的异常信号,他答应去吃饭,却立刻反悔,说要去河边散步,却在女友接第二通催促电话时纵身一跃,岳母的邀约本是善意,对王先生来说,却可能是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婚姻承诺、家庭责任、恋爱的未来,这些念头在他脑海里盘旋,最终在酒精的催化下,理性防线彻底崩溃。
 
 
46.29毫克每100毫升的酒精不致命,却足以让一个只会一点游泳的人放弃自救,他跳下去后没有挣扎,并非意外落水,而是情绪失控后的自我放弃。
 
 
判决书上的数字十分冰冷,10%的责任,90%的自负,4万多元的赔偿,却无法挽回一条年轻的生命。
 
 
公共场所的管理者需明白,护栏和安全警示不是摆设,关键时刻能挽救生命,每个成年人都该清楚,冲动的代价可能需要用生命偿还。
 
 
情绪积压久了会成为隐患,冲动之下的选择,需要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建设公司赔偿的4万元,更是一记警钟,公共安全面前,没有任何侥幸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