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县志记载:解放前,安丘城区无发电、供电设备。解放后,1958年县政府在十二户村前安装了功率为40千瓦发电机1台,用70马力柴油机带动,10月1日正式发电、送电。用电单位仅有冶炼厂、机械厂、县委、县政府、公安局,部分用于街道照明,以后逐年扩大。1967年5月,潍坊至安丘35KV电网架通并送电后,用电单位除机关、工厂外,又扩至城内大队工副业和部分农户。1973年1月县火力发电厂建成发电,缓解了城区电力的供需矛盾。1983年始,城内所有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农户及郊区农田灌溉全部用上了电。
安丘县志记载:解放前,安丘城区无发电、供电设备。解放后,1958年县政府在十二户村前安装了功率为40千瓦发电机1台,用70马力柴油机带动,10月1日正式发电、送电。用电单位仅有冶炼厂、机械厂、县委、县政府、公安局,部分用于街道照明,以后逐年扩大。1967年5月,潍坊至安丘35KV电网架通并送电后,用电单位除机关、工厂外,又扩至城内大队工副业和部分农户。1973年1月县火力发电厂建成发电,缓解了城区电力的供需矛盾。1983年始,城内所有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农户及郊区农田灌溉全部用上了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