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个80多岁的老父亲说:他唯一的女儿在18岁的时候,突然之间患上了系统性红斑狼疮病,不能工作,不能结婚,现在已经50多岁了。
老人自己也是独生子,没有兄弟姐妹。老人退休前是修理工,退休工资6000多元,老婆退休工资5 000多元,女儿有丧失劳动力证,一个月工资3000多元,一家三口人,共15000元左右的钱。
女儿每个月都要住院,这个病是治疗不好的,女儿从18岁就开始患系统性红斑狼疮病,治了30多年了,好在有医保,女儿每年还要自费几万元医药费。有些药是不能报销的,30多年,已经花费80多万元了。
家族里并没有女儿这种红斑狼疮病史。上海有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可以办理"丧老证",可以办理医保,还有每月3000多的工资。女儿的医保报销比例与普通职工一样,这样解决了女儿的大问题了。
平常多是两夫妻照顾女儿,自己两老就是一天过一天,从来不考虑将来。老人担心自己夫妻俩百年后,女儿怎么办?没有人照顾她了。大家能给老人什么建议吗?
有网友说:上海真好,还有丧失劳动力证,比交社保退休的工资都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