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62岁男子干完活被雇主留下来吃饭,期间喝了2杯散装玉米酒,谁料3天后,他突然看不见了,到医院一查竟是甲醇中毒了,男子觉得是那散酒有问题,就把雇主告上法院,索赔123万多,经检测,那散酒确实甲醇超标,但起码得喝10斤才能达到中毒剂量,法院最终这样判了!
去年10月,当时雇主南某要给蔬菜大棚换塑料膜,找龚大爷牵头叫了几个老乡来干活。
几个人在咸阳郊外的菜地里忙活了一上午,风里带着土腥味,太阳晒得人后背发烫。龚大爷年纪最大,却一点不输给年轻人,搭架子、扯膜、固定压膜线,每样活儿都干得稳稳当当。南某看着这群老乡干活实在,心里过意不去,中午收工时拍着龚大爷的肩膀说:“叔,别走了,家里简单弄几个菜,喝口酒解解乏,也算我谢谢你们。”
农家小院的餐桌上很快摆上了辣子炒肉、凉拌黄瓜、西红柿鸡蛋汤,都是家常味道。南某从柜子里拎出个玻璃罐,里面是浑浊的玉米酒,他说这是从山阳县集市上一个摊贩那儿买的,喝着挺顺口 。他给每个人都倒了小半杯,龚大爷平时就爱喝两口,看着雇主热情,也就端起了杯子。一杯酒慢慢抿完,南某又给添了一杯,这顿饭吃了差不多一个小时,龚大爷总共就喝了这两杯,加起来不到三两,席间没觉得任何不适。
吃完饭,龚大爷和老乡们坐在院子里抽了根烟,闲聊几句就各自回家了。接下来两天,他照样下地、做饭、看电视,眼睛没疼没痒,那两杯散装酒早被他抛到了脑后。他这辈子喝散装酒的次数不少,从没出过什么岔子,哪能想到危险正悄悄逼近。
第三天清晨,天刚蒙蒙亮,龚大爷醒了。他想坐起来穿衣服,却发现眼前灰蒙蒙一片,连窗户的轮廓都看不清。他以为是没睡醒,使劲揉了揉眼睛,可情况越来越糟,几分钟后,眼前彻底黑了,伸手不见五指。他吓得大喊老伴,声音都在发抖。
老伴赶紧摸过来,看到龚大爷睁着眼睛却什么都看不见,吓得魂都没了,赶紧叫上儿子,开车直奔咸阳市里的医院。急诊室的医生听了情况,立刻安排了检查,抽血、做CT、查眼底,折腾了大半天,结果出来了——甲醇中毒,而且毒素已经损伤了视神经,这是导致失明的直接原因。
这个结果让龚大爷一家都懵了。他仔细回想,这几天除了在南某家喝的那两杯酒,别的饮食都和平时一样,家里的米面油都是正规超市买的,也没吃什么特别的东西。他认定,就是那杯散装酒害了自己。
接下来的日子,龚大爷跑遍了西安、咸阳的大医院,打针、吃药、做康复治疗,钱花了不少,眼睛却一点没好转。后来经司法鉴定,他的双眼已经达到盲目4级,构成三级伤残,以后穿衣、吃饭、上厕所都需要人照顾,原本能自食其力的老人,彻底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
赔偿的事很快谈崩了。南某觉得自己好心留饭,酒也是自己花钱买的,龚大爷只喝了两杯就出这么大事,责任不该全在他。龚大爷一家气不过,今年年初把南某告到了法院,索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护理费等一共123万余元。
法院立案后,很快委托专业机构对剩下的散装酒进行检测。结果出来了,酒里的甲醇含量是961mg/L,确实超过了粮谷酒的国家标准,但还没超出其他原料酒类的合格线 。更关键的是,按照医学标准,成年人要摄入0.1克/公斤体重的纯甲醇才会中毒,按龚大爷的体重算,得喝超过10斤这种酒才够中毒剂量,可他当天只喝了不到三两,差得太远了 。
庭审时,双方吵得不可开交。龚大爷的律师说,南某提供的散装酒没有正规包装和生产资质,来源不明,存在安全隐患,他作为提供者,应该对后果负责。南某的律师则反驳,龚大爷是成年人,明知是散装酒还自愿饮用,自己也有责任,而且医学鉴定显示,两杯酒根本达不到中毒剂量,龚大爷的失明可能和他自身身体状况有关。
法院审理后认为,南某确实有过错,他买散装酒时没核实来源和资质,招待他人时也没提醒风险,应该承担一定责任。但龚大爷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没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自愿饮用无保障的散装酒,自身也有过错。而且关键证据显示,他饮用的剂量远不足以导致甲醇中毒,失明更可能是个体特质与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
最终,一审法院驳回了龚大爷123万余元的全额索赔,只判南某补偿他一部分损失。龚大爷不服,提起上诉。4月30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认为一审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这件事在咸阳当地传开后,不少人议论纷纷。有人说南某好心办坏事,也有人觉得龚大爷太倒霉。但不管怎么说,它给所有人都敲了个警钟:散装自酿酒风险真的大,甲醇超标是常事,喝的时候一定要小心;招待客人最好用正规渠道买的酒,别图便宜或图新鲜;遇到纠纷时,责任划分要看事实和证据,不是谁受伤谁就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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