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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性极强!”5月6日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报道,河南,一位花甲老人帮自家闺女

“侮辱性极强!”5月6日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报道,河南,一位花甲老人帮自家闺女拿包裹。因为店员瞎忙出错,塞给了她一兜卷纸。
老人也没细看,抱起就走。第二天一早,她回乡下祭祖,手机打不通,人就这么联系不上了。
谁知等她再回小区,迎头就看见墙上贴着自己的照片,旁边赫然指控她是“小偷”!

老太太当场崩溃,躲在家里直掉眼泪。驿站老板倒觉得挺委屈:打了几十个电话没人接,挂照片也是为了找回东西。
驿站贴大字报,到底是什么逻辑?
其实就是图省事。

发现对不上账,懒得找物业查监控核实身份,也等不了一天半天。老板直接弄个“大字报”贴出去,想靠街坊邻居的闲言碎语把人逼出来。
他们自以为占理,可这做法实在荒唐。
明明是自己发错货在先,反倒给别人扣个屎盆子。退一万步讲,就算抛开发错货这茬,《民法典》可是白纸黑字写着的。

不经同意就把别人的照片公开挂出来,还直接定性成盗窃犯,这不仅侵犯了名誉权,也伤了肖像权。
真要闹上法庭,赔出去的钱恐怕够买好几车卷纸了。
这不是维权,这就是法盲在泄愤。
有人可能觉得,打工人挣点辛苦钱不容易,情有可原。
但这套逻辑在这儿讲不通。派件高峰期再累,也不能把自己的工作失误,当成践踏别人尊严的借口。拿侵犯权利来掩盖失职,最后只能坑了自己。
靠羞辱别人来平账,这不是维权,是纯纯的恃强凌弱。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