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荒唐了,结婚12年养3个娃,俩孩子竟然都不是亲生。青岛的钟先生,发现妻子总是给陌生男子,发小儿子的照片,于是就和小儿子做了亲子鉴定,发现果然不是亲生的。更让钟先生炸裂的是,给另外两个孩子也做了鉴定,最后发现三个孩子只有女儿是自己亲生的。
钟先生和妻子已经结婚12年了,他这些年辛苦打拼养家。
原本想着本儿女双全,一家人也算幸福安稳。
直到最近的一件小事,彻底击碎了他所有幸福。
钟先生因为工作的原因,常年都在外面辛苦赚钱。
平常也是省吃俭用,还把所有收入全部交给妻子保管。
一心一意照顾家里,照顾三个孩子。
日子虽然平淡,但是也算是温馨,别人都羡慕他家庭美满。
可最近他渐渐发现,妻子总是手机不离手。
聊天也是躲躲藏藏的,他感觉这个举动挺挺反常的。
有一次,他不小心看到了妻子的聊天记录。
她竟然频繁给一个陌生男人,发小儿子的日常照片。
语气也挺亲密的,完全不像普通朋友。
再回想,邻居和亲戚也经常说孩子的长相,跟自己一点都不像。
最近妻子的异常举动,和越来越不像自己的小儿子,让他整夜睡不着觉。
抱着最后一丝希望,他悄悄带着小儿子。
去做了亲子鉴定。
等待结果的每一天,他内心都非常的煎熬。
可鉴定报告出来以后,结果更是让他崩溃。小儿子,跟自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用心疼爱的孩子,居然是替别人养的,这对于钟先生来说,是巨大的打击。
就在鉴定当天,妻子给他打了100多个电话,并且等他回去的时候直接搬走了。
于是他不免怀疑起来另外两个孩子。
于是找机会,他给另外一个儿子和女儿全部做了鉴定。
真相残酷到无法接受。
三个孩子里面,只有女儿是亲生。两个儿子,全都不是自己亲生骨肉。
12年日夜操劳,花钱费力照顾孩子。生病熬夜、接送上学、花销所有开支。
全都是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啊。
最后钟先生决定用法律的武器,追回为孩子付出的的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
一方婚内与他人发生关系并生育子女,隐瞒真相,属于严重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构成“其他重大过错”
很明显,钟先生的妻子已经违反这一天款,属于重大过错方。
无过错方因被欺骗抚养非亲生子女。
可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第九百八十七条,要求对方返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支付的抚养费,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时,无过错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可获适当多分。
大家说说,如果你是钟先生,你会选择追回抚养费吗?面对这样的婚姻,你觉得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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