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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个消息,心里五味杂陈。 4月30号人大常委会闭幕,表决通过了《社会救助法

今天看到个消息,心里五味杂陈。
4月30号人大常委会闭幕,表决通过了《社会救助法》,7月1号起施行。
很多人总觉得这类大会离自己太远,但这次真不一样。

我等这部法律等了整整31年。从1995年第一次说要立法,到现在才落地。中间就靠2014年那个《暂行办法》撑了十多年,级别太低,基层想糊弄你,你都没处说理去。

这次不一样了,白纸黑字的国家法律,谁也不敢再拿你当皮球踢。

有人问,不就是把老办法换成法律吗?有啥区别?区别大了。以前的救助是“求你办事”,现在是你应得的权利,不给就是违法。

这句大白话,你品,你细品。多少年我们求人办事求怕了,这回终于能硬气一回了。

咱们得说点实在的,以前救助只盯着低保户,标准卡得死死的。

你是那种收入比低保线高一丢丢,但家里有人生大病、供孩子上学,日子过得比低保户还紧巴的人。以前没人管你,这部法律第一次把这种人写进来了。

说个真事儿。隔壁老张家,儿子尿毒症,每月透析自费要好几千。家里两口子打工,月入五千,刚好超了当地低保线几百块。

以前这就叫“不合格”,一分钱福利没有,日子过得苦哈哈。这部法律一出,老张这种就能申请救助了,因为扣掉看病花的钱,他家实际生活水平比低保户还差。

还有一点咱们必须点赞。以前那些流浪街头的人,官话叫法听着就带着一股嫌弃劲儿。这次法律换了个说法,叫“生活没着落的流散人员”。

别看只是换了个叫法,这叫给尊严。走投无路的时候,一口饭重要,但被人当人看更重要。

再说说钱袋子的事。以前最怕啥?怕该给咱的救命钱,被中间环节截胡了。这回法律下了狠手:谁敢截留、挪用人家的救助金,不仅要追回来,还得罚他两倍的钱。两条红线画这儿了,谁的手还敢乱伸?

很多人不好意思去申请,觉得丢人、吃白食。我跟你说个道理,这就像你车上的安全气囊,你希望一辈子别用上,但真撞车了,它必须弹出来救你。

这部法律说了,你不好意思开口没关系,居委会或者邻居都能帮你申请。这是你的退路,不是你的耻辱。

说到申请流程,以前能把人跑断腿。低保找这个部门,看病找那个部门,房子塌了再换一个,一圈下来你人都懵了。

现在法律规定,乡镇街道必须设“一个窗口”,你进一家门就能办所有事。这才是给人办事的态度,而不是刁难人。

还有人担心,法律写得天花乱坠,到了基层还不是看人脸色?

这个担忧我懂。但这次明确了谁牵头、谁负责,写得明明白白,想踢皮球?你得先问问自己的位子保不保得住。

还有一个好东西藏在角落里:打官司的救助和社会救助接上了。

啥意思?比如有人打官司赢了,但对方是个穷光蛋,赔不起钱,日子照样过不下去。以前这是个死胡同,现在法律说了,这种情况照样纳入救助。保障体系终于学会打组合拳了,不再是各管各的。

我特别想说一下“主动发现”这回事。以前是你得自己去求,现在法律要求基层工作人员得主动去查、去问。

你想想,一个老人病在床上,他哪有力气去跑手续?现在大数据一比对,发现你医疗费超标了,工作人员直接上门帮你办。这人情味,才叫正儿八经的温暖。

法律还有一个非常值钱的转变,从光保命变成了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以前是给你口粥别饿死,现在是要帮你站起来。

法律专门说了,有劳动能力的人,不光发钱,还要帮你找工作、教你技能。给你鱼不如教你捉鱼,这笔账算得明白。

说到底,一个社会的好坏,不看他高楼盖多高,看他怎么对待摔倒的人。

这部《社会救助法》就像在大雨里给你撑了把伞,在大风里给你砌了堵墙。它不能让你大富大贵,但能保证你最难的时候,不至于一个人扛着,不至于掉进深渊没人拉一把。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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