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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报道,重庆,一男子到景区游玩,他却不走寻常路,私自跑到旁边的竹林里,挖

4月25日报道,重庆,一男子到景区游玩,他却不走寻常路,私自跑到旁边的竹林里,挖起了竹笋。可等他离开时,却不小心摔了一跤,鼻子正对竹笋。从医院出来后,他就把景区告上了法庭,索赔3.6万!法院判了!

每年春季是竹笋集中生长的时节,国内多地山林、郊野景区都会出现游客违规偷挖竹笋的现象。

不少游客抱有贪小便宜的心理,无视景区管理规定与安全警示,擅自闯入非开放管控区域采摘植物,最终意外受伤,事后反倒起诉景区索要赔偿,这类纠纷在各地法院已有多起真实判例。

国内多地郊外山林景区,都会在出入口、游览须知栏明确公示:全域禁止私自采挖竹笋、野菜、野生植物,竹林、未开发山林属于封闭管控区域,严禁游客私自进入。

绝大多数景区会在危险路段、竹林边缘设置多块警示标牌,同时安排安保人员定时巡逻劝导,明确告知游客私自采摘、闯入禁区属于违规行为,一旦发生意外,后果需自行承担。

即便规则与提醒随处可见,仍有部分游客心存侥幸。

不少人入园后,刻意脱离正规游览步道,避开工作人员视线,偷偷钻进围挡隔离的竹林深处采挖竹笋。

明知采摘行为违规,却刻意躲避管理、隐蔽作业,只为采摘竹笋带回家食用,漠视公共规则与野外环境的安全隐患。

竹林区域常年落叶堆积,地面湿滑松软,树根、竹根凸起隐蔽性强,加上草木茂密、视线受阻,本身存在极高安全风险。

游客专注低头采挖,忽略脚下路况,极易发生滑倒、磕碰、扭伤、摔伤等意外,这也是景区将竹林划为非开放区域、严禁游客进入的核心原因。

多地真实司法案例显示:游客因私自偷挖竹笋、擅闯禁入区域导致摔伤的事故屡有发生。

当事人受伤入院治疗产生医疗开销后,往往会单方面归咎于景区,以 “警示不到位”“环境清理不及时”“巡逻监管不足” 等理由,向法院起诉景区,要求赔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类损失。

面对不合理索赔,景区会依法提交完整举证材料:日常巡逻台账、现场警示标识照片、游客入园须知公示记录、工作人员劝导记录、现场监控影像等,完整证明己方已尽到安全保障、风险提醒、日常管理的全部义务。

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及各地法院真实判决结果:游客故意违反景区禁令、擅自进入非开放危险区域、因自身违规行为导致损害的,景区不存在管理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全国多省市法院审理的同类案件中,最终判决结果高度统一:依法驳回原告全部索赔诉求,案件诉讼费用由受伤游客自行承担。

部分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均维持原判。

这些真实判例充分说明:个人违规违法、漠视规则引发的意外,不能转嫁责任。

贪图小便宜、无视公共管理规定,擅自采摘景区植被、闯入危险禁区,最终受伤破财、败诉担责,完全是个人行为导致的后果。

外出旅游游玩,遵守景区规章制度、敬畏安全底线是基本准则。

切莫因一时贪念触碰规则红线,无视安全警示闯入危险区域,否则只会为自己的任性行为付出经济、人身健康双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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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原新闻网《男子景区偷挖竹笋不慎戳破鼻腔 后向景区索赔,法院驳回请求:男子违规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