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8 日,珠海市纪委监委通报,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金湾区委副书记周乐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正接受审查调查。周乐伟 2016 年至 2024 年曾任格力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2024 年卸任后转任现职。
周乐伟卸任格力集团转任党政职务约两年后主动投案,最可能的直接触发因素是 3 月下旬郭永航被查后相关谈话压力,叠加 4 月 1 日市委巡察组进驻经开区,打虎高压下,问题暴露风险陡增,促使其选择投案以争取宽大处理。
周乐伟在格力集团任内,主导珠海国资对格力电器股权调整与管理层博弈时,核心角色更偏向执行者。而重大决策是由珠海市国资委定调,他主要负责推进混改落地、执行股权转让流程、对接高瓴资本及协调与董明珠的博弈,是国资意志的具体落实者,而非最终决策者。
结合格力集团国资属性与地方城投、产业投资绑定的特性,周乐伟的违纪问题,更大概率关联产业地产项目。缘由是其任内主导格创・集城等重大产城项目,手握项目审批、土地开发、资金拨付等实权,易滋生利益输送;而国企资本运作流程更规范、监管更严,违纪空间相对有限。
周乐伟选择主动投案的底层逻辑中,个人利益避险的优先级明显更高,主动投案能依法获得从宽处罚,是其降低自身追责后果的现实选择。地方国资维稳只是附带影响,不被认为是核心考量,他首要目的,是减轻个人违纪违法带来的法律与惩戒后果。
再跳出个案,结合珠海国资连续反贪腐链条来看,周乐伟一案对格力集团国资管控模式,短期整改约束会立竿见影,长期制度重构也势在必行。短期将聚焦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自查整改;长期会推动权责制衡、强化外部监督,从根源上完善国资管控体系。
地方国资高管接连落马,折射出国企权力存在监督漏洞,反贪腐高压之下,昔日国企掌舵人终究难逃追责,也为地方国资治理敲响警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