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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南岗街南岗西路片区)二期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南岗街南岗西路片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用地位置:
项目二期规划调整范围位于黄埔区南岗街南岗村,东至金紫涌,南至保沙路,西至南岗公园,北至黄埔东路。用地面积50.84公顷,涉及AP0701、AP0702、AP0704、AP0401规划管理单元。
申请调整内容:
一、用地布局调整
1项目二期规划调整范围内
①保障复建区回迁安置,将村生活用地(二类居住用地)、村预留发展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公园绿地、水域、林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用地兼容商务设施用地、商务设施用地兼容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用地兼容公共交通设施用地;
②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活化,落实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要求,将村生活用地(二类居住用地)、防护绿地、水域、林地调整为文物古迹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兼容商业设施用地、公园绿地兼容广场用地、广场用地兼容城市道路用地;
③完善公服市政配套设施,将医疗卫生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村生活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入、交通设施用地、其他公用设施用地、水域、林地、公园绿地、村经济发展用地、防护绿地、村庄建设用地(商业设施用地兼容商务设施用地)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中小学用地、行政办公用地、供电用地、消防设施用地、排水设施用地;
④优化蓝绿空间布局,将商业金融业用地、村经济发展用地、公园绿地、交通设施用地、村生活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入、防护绿地调整为水域、防护绿地兼容防洪设施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
2.项目二期规划调整范围外,结合规划路网优化、河涌水系控制要求、权属边界及范围内调整情况,相应优化相邻地块用地性质和边界,并规整零碎用地。
二、规划指标调整
项目二期规划调整范围内,总建筑面积由36.22万平方米调整至92.32万平方米,较现行控规增加56.10万平方米。
三、道路交通调整
完善片区路网体系,形成“两横两纵”路网结构,规划新增2条支路,拓宽2条次干道宽度,调整2条规划次干道和6条规划支路位置和线形,与周边路网顺畅衔接,提升道路网密度,提高通行能力。
四、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调整
项目二期规划调整范围内,规划公共服务及市政公用设施66处,较现行控规增加64处,总建筑面积13.45万平方米,包括60班九年制学校1处、42班九年制学校1处、18班幼儿园1处、医院1处、派出所1处、公交首末站1处、消防站1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