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犯罪行为还能获得精神抚慰金,真的让人接受不了。
2017年4月29日湖南省岳阳市晚上十点左右男子徐大哥听见父亲大喊说自己1万多块钱的摩托车被偷,看见父亲焦急的表情徐大哥就决定自己开车去追小偷想把自己的摩托车给追回来。徐大哥追了大约一个小时借着汽车的灯光看到一个小伙子骑着自己的摩托车,于是就摇下车窗劝阻小伙子停下,一个拼命跑一个拼命追,小伙没想到会有人敢将人撞进医院,小偷痊愈后经过民警调查发现他们是团伙作案,一举将剩余几人全部抓获,并被判处六个月到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可小偷付某服刑出来后,对于此事耿耿于怀,他认为自己落得这个下场就是徐大哥造成的,“大晚上的,一个人在后面追着你跑,你会是什么样的感觉?我都不知道是干什么的,我以为是打劫的呢,我偷他的车是我的错,我已经被判刑付出了代价,但是他撞我的人就是他的错,你不管出于什么目的?你开车撞人就要付出代价”
法院根据当时交通事故认定徐大哥负主要责任证据,一审裁定徐大哥虽然事出有因,但是由于车速过快须承担百分之十的支付给付某合计损失是115000元。
徐大哥对于这样的判决不能接受,他认为如果车速不快,怎么能追上小偷呢?于是徐大哥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车主为追回自己的合法财产而追赶,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行为未超过必要限度,因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了小偷付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总算没有倒反天罡,这才是正常的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