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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南昌都市圈交通•综合 | 注意!关于依法打击扰乱客运市场秩序及非法运营行为的

【大南昌都市圈交通•综合 | 注意!关于依法打击扰乱客运市场秩序及非法运营行为的公告】

大南昌都市圈交通

近日,永修县公安局、永修县交通运输局与永修县城市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打击扰乱客运市场秩序及非法运营行为的公告。

为切实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深入推进基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与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依法打击扰乱客运市场秩序及非法运营行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与重点行为重点整治全县范围内扰乱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危害群众出行安全的各类非法运营及违规经营行为,具体包括:

1.未取得道路客运、巡游出租、网约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的“黑车”“黑网约”等非法营运行为。

2.巡游出租汽车喊客、拉客、拼客、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拒载、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及出具相应票据等违规经营行为。

3.网约车违反规定线下巡游揽客、站点候客、喊客、拉客、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等违规营运行为。

4.三轮车无证、无牌驾驶,在车站、学校、商圈等人员密集区域违规停车候客、喊客、拉客,影响交通秩序及客运市场秩序的行为。

5.使用报废、拼装、无牌无证、假牌套牌、逾期未检验、检验不合格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

6.以顺风车、拼车、合乘、网络群组等名义变相非法组客、揽客、营运的行为。

7.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线路、站点、班次行驶,擅自站外揽客、甩客、倒客,侵害乘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8.在火车站、汽车站、医院、商圈、景区等重点区域非法拉客、揽客、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扰乱运营秩序和公共秩序的行为。

9.组织化、团伙化非法营运及暴力抗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

10.其他违反规定扰乱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等行为。

二、整治措施

1.深化联合执法。公安、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采取定点检查、流动巡查、错时执法、大数据溯源等方式,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全覆盖严管严查,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2.依法从严处置。对查处的非法营运及扰乱客运市场秩序行为,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采取拘留、罚款、暂扣车辆、吊销经营证件等行政处罚;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警示教育。定期选取典型违法违规案件,通过融媒体等渠道公开曝光。将违法违规主体信息纳入信用记录,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提高违法成本,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高压态势。

三、有关要求

1.广大经营者、驾驶员要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立即停止非法运营与违规行为。

2.广大乘客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抵制“黑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主动选择合法合规车辆,切实保障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

3.对拒不整改、顶风违法、暴力抗法的单位和个人,执法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坚决维护客运市场秩序和执法权威。

四、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发现非法运营及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永修县交通运输局对所有投诉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并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举报电话:0792-3223282、0792-3103766

举报地址:永修县交通运输局、永修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