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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烟难不难呢?其实不难,只不过很多人理解有问题。 这几天关于深圳某位女士用饮料泼

劝烟难不难呢?其实不难,只不过很多人理解有问题。
这几天关于深圳某位女士用饮料泼吸烟者的事情讨论很激烈,有的人就晒出法条《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二条 :任何个人或者单位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有权要求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履行控烟职责,并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当对被投诉的禁止吸烟场所进行调查、核实。
这里提到“有权要求”,然后他们就据此认为可以强迫别人停止吸烟,或者有些人开始说劝烟非常难。
我觉得他们理解错了“要求”,或者他们平时是那种别人要求就一定会服从的人,但至少法律上不是这样。
这个“要求”其实在法律上应该说是一种“请求权”或者“主张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别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你,也不意味着你可以通过侵害他人人身、财产的方式来强迫对方。
那么这个“要求”的意义是什么呢?
只是给你在请求执法部门介入前的一个前置程序,简单说你要求了,对方配合了,那就无需执法部门出面,如果对方不配合你可以想有关部门投诉。
请注意这一点,有关部门不是谁投诉听谁的的,这里说的很清楚是“进行调查核实”,也就是说不一定你投诉的就一定对,执法部门会依据调查结果判断。
有些人可能误解了这个“要求”的意思,所以他们呼喊着自己有权,但是却不看实际上权利需要跟义务责任相对应,如果你真的有权利强迫别人做什么,那一定也要搭配上别人可以强迫你做什么。
具体到劝烟这件事,劝烟难不难呢?其实不难。
你看到有人吸烟,你走上去,跟对方沟通,劝对方不要吸烟,这个“劝”的行为就完成了。
至于对方是否必须要听你的“劝”么?并没有,如果你把自己的“劝”跟对方的“服从”绑定在一起,不好意那是你自己加戏而已,所谓的“难”也是你自寻烦恼。
对方如果不听你的“劝”,你可以做的是继续沟通,也可以寻求执法部门介入,甚至你愤而离去都是你的自由。
但是你往对方身上泼饮料,不好意思这在法律上明显的扰序行为,通俗地说就是耍流氓。
你要搞清楚,你不是皇帝,不是上帝,不是言出法随的神仙,你就是一个普通公民,你并不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