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段时间,有不少负债人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都被冻结了,但冻结的并不是本地的法院,也不是负债人经常生活区域的法院,而是异地毫不相干的法院,起诉负债人的不是网贷平台,也不是资金方,而是一些所谓的“资产公司”,这些“资产公司”注册资金低,也没有实际缴纳资金,甚至有的在注册的地址都找不到,经营范围没也没有不良资产处置与收购,说是空壳公司一点都不为过,但就是这些毫不相干的空壳公司,竟然能暗中利用“债务受让方”的身份起诉负债人,甚至在起诉的过程中为了不让负债人参与诉讼,提供虚假号码和地址,让法院的传票无法送达,最终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
但问题是,这些负债人谁知道这个公告送达在哪里看呢?你们知道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