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侮辱杨幂言论网友写道歉信#,#律师称追辱杨幂的核心是侵权# 】4月24日,一网友以手写道歉信形式向致歉。 记者从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的李振武律师获悉,以“爱”为名的伤害,也是网暴!李振武律师表示:“我也是最近注意到这种值得警惕的网络暴力现象——‘辱追’。”一些人长期以“粉丝”、“事业粉”自居,却持续对艺人进行极尽侮辱、造谣甚至人身攻击。当被告上法庭后,又试图以“我是为你好”、“我是恨铁不成钢”的“辱追”身份来博取同情、逃避责任。李振武律师认为,“辱追”的核心是侵权,而非“鞭策”。真正的批评基于事实,目的是促人进步。而“辱追”的典型言论,是脱离作品、针对个人外貌、人格的长期、固定化的贬损与侮辱。这已远超评论边界,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无论自称是“粉”是“黑”,法律只看行为。长期、多次发布侮辱性言论,主观恶意明显,影响扩散,侵权情节就更为严重。试图用“我是粉丝,我骂她是希望她好”来辩解,在法律上是苍白无力的。法律保护的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认可这种以“爱”为名施加伤害的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