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眼就要收50?这是要明抢吗?”维修师傅上门,张口就要1200块,女客户嫌贵不修。结果,师傅伸手索要50块上门费。客户质问:你一根螺丝都没动,凭啥收钱?师傅说:上门就50,如果维修可以免收。两人吵得不可开交。
事情是这样的:
女子家电坏了,急得跳脚,赶紧打电话叫人。师傅风风火火赶到,工具一甩,眼睛一瞟,张嘴就是:“主板坏了,换件加工,1000块!”女子当场发飙:“你当我是印钞机?我不修了!”
师傅不慌不忙,收起扳手大方地伸出手:“不修也行,50块上门费,结一下。”
女子火冒三丈:“你啥都没干,就看了一眼!50块?你咋不去抢?”
师傅冷笑:“我油钱、时间、路费都不算钱?全国各地都是这规矩!”
女子反呛:“那我明天也学你,专挑老小区转,看一眼就说‘主板要换’,不修收50,一天跑十家月入5000,比送外卖爽多了!”
两人在门口互怼,谁也不肯让步。
此事一经曝光,评论区瞬间形成了三种不同意见。
有人认为:上门费应该给。师傅跑一趟不容易,难道他不用生活吗?再说了,人家是靠技术吃饭的,如果女子自己可以修,何必麻烦师傅呢?
也有人认为:事先不说,隐形加价才可怕。我叫通马桶,电话里说30,来了直接要150,不给钱就赖着不走!
还有人认为:师傅做这样的生意那真是稳赚不赔,确实值得借鉴。反正要个天价,只要你不修,那50块就到手了,太容易了。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呢?
1、师傅上门前必须告知是否收取上门费,否则就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本案中,女子有权知道“服务价格”。如果师傅没在电话里说“上门费50”,到了现场才开口,就涉嫌侵犯了女子的知情权,其有权拒绝付款。
2、如果师傅只看了一眼就要1200块,还可能涉嫌欺诈。
依据《民法典》诚信原则的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当秉承诚实守信原则,不欺诈、不虚构事实、不隐瞒真相。
师傅“看一眼”就报价1200块,大概率就是逼你放弃,好白拿50块。遇到这种事,建议保留证据,如果最终鉴定发现维修费和报价差额巨大,对方就涉嫌欺诈。
这行业不亡,是因为我们这群消费者太善良。
你嫌50块多?可你不知道,平台抽走60%,师傅到手20块,还得靠“看一眼收50”撑到下一单。他们不是在卖服务,是在一步步毁灭客户的信任。
你嫌贵,和不尊重劳动没有关系。你是在保护自己,不被无良商家当成韭菜收割。
维修不是玄学,是真诚热情的服务。唯有公开透明,才是唯一的工匠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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