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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岂有此理!男子抿一口啤酒死亡,家属向同饮者索赔143万,法院判了! 陕西渭

真是岂有此理!男子抿一口啤酒死亡,家属向同饮者索赔143万,法院判了!

陕西渭南,男子吴某为了谈项目去聚餐,提前说自己高血压不能喝,公司也真没带酒。临散场时,他非要“抿一口”啤酒表感谢。

就这一口,第二天人死在了酒店。家属转头就把公司和同饮者告上法庭,张口就要143万!

结果两级法院判决:一分不赔。这判决书一出,真是让人心里咯噔一下,一条命没了,最后竟落得个“咎由自取”?

事情其实不复杂。2023年5月,吴某去考察项目,晚上公司请客。开席前吴某就亮明底牌:“我有高血压,喝不了。”

负责人很识趣,直接没备酒。席间三四个人分了两瓶啤酒,愣是没人劝吴某。眼瞅着饭局要散,吴某突然“戏精”上身,非要倒酒敬大家,自己抿了一口。

饭后公司把他安全送回酒店,次日中午服务员发现他倒地身亡,死因是“呼吸心跳骤停”。家属拒绝尸检,却咬死是同桌人没拦着这一口酒。

网友吵翻天:到底谁该背锅?

有人认为:自己作死赖谁?法院判得好!要是这都赔钱,以后谁还敢请客吃饭?成年人得为自己的嘴负责!

也有人认为:虽然是自己喝的,但人死在饭局上了,公司一点人道主义补偿都不给?太冷血了,以后谁还敢跟这家公司合作?

还有人认为:家属拒绝尸检,是不是心虚?是不是本来就有病,想借机讹公司一笔?143万,这算盘打得真响。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此事呢?

这事儿法院判得这么硬气,主要基于以下两点:

第一,同饮者“没过错”。

法律不是“谁死谁有理”。根据 《民法典》,赔钱的前提是“有过错”。这桌人做到了极致:明知他高血压,没劝酒、没灌酒、没激将。

吴某是主动自斟自饮,属于典型的“自甘风险”。法律不能强求同桌人像防贼一样盯着他,连一口啤酒都要扑上去抢杯子。

第二,因果链条“断了”。

家属拿不出证据证明“那一口啤酒”直接导致了死亡。医院只写了“呼吸心跳骤停”,没写“酒精中毒”。

最为关键的是,家属拒绝尸检,导致死因无法查明。法律讲究证据,你不能光靠“我觉得是喝酒害的”就让别人赔钱。

别让“人情”要了你的命!身体是你自己的,面子一文不值。吴某但凡能守住那句“滴酒不沾”,悲剧就不会发生。

这口酒,不是敬给客户的,是敬给了自己那点抹不开的“人情世故”。法律保护了理性的请客者,也狠狠打了那些“拿命换面子”的人一记耳光。

成年人的世界,管住嘴,才能保住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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