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带儿子扫墓,订两束菊花,给父母也给父母的邻居,很多年来即给父母扫墓,也没拉下他们生前的同事。
父母这个墓地转眼就到了20年,全国墓地使用权都是20年吗?我们这里是的,若想继续使用,只能交租赁费了。
活人房地产有70年产权,死人房地产小到没有卫生间大,使用期限只有20年,是不是有点显失公道了?
如果没有后人续交“房租”,这个坑一定会继续售出,新房主又是一轮暂住。
我今天给爸妈交了20年的“房租”6000元,其它地方续租不知道多少费用?我们这里是最长的租期,短租也是10年,1年一租不允许。
假如我能活到20年后,不管如何涨价,我也得给父母的“房租”续上,我在这个世界走丢了,那就看儿子能不能担当了!
古往今来一代代的人们前仆后继,若是大人物还有个古墓葬啥的留存些当年的遗物,普通人会更早的归于尘土。
想想也释然了,如果我有那一天,希望儿子把我的骨灰直接撒了,都不用一把骨灰在这坑里蹲几十载,让孩子年年挂念。
活着能享受些生命的快乐,不管死后那点如土石样的骨灰落像何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