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这些网络消费“潜规则”正式作废!
今天,2026年4月10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多部门联合制定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正式开始施行。该规则旨在规范网络消费市场秩序,对民众日常的网络购物、外卖订餐、会员充值、网约车出行等消费场景将产生直接影响。
一、算法歧视性定价被明令禁止
你是否曾遇到以下情况:同一家店铺的同一件商品,在不同账号上显示的价格不同;使用多年的老用户,在打车或订外卖时,发现价格比新用户更高。这类通常被称为“大数据杀熟”的行为,本质上是平台利用算法对用户进行差别定价。
新规明确规定:互联网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算法,在交易条件上对消费者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违反者将面临严厉处罚,最高罚款金额可达500万元。同时,平台必须对价格的形成机制及波动原因进行清晰说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二、自动续费与搭售行为需显著提示、易于取消
许多消费者在开通视频网站、网盘或软件会员时,遭遇过“开通容易取消难”的困扰。默认勾选的“自动续费”或“免密支付”,”,在首个优惠期结束后悄然扣款。此外,在购买机票、火车票时被默认搭售保险、加速包等服务,也屡见不鲜。
新规对此明确要求:平台在涉及自动续期、免密支付、搭售商品或服务时,必须采用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并确保相关选项可以一键式便捷取消。所有收费项目都必须在事前明确标出,任何未经明确标示的收费行为都将被视为违规,并将受到重罚。
三、促销活动必须真实清晰,杜绝价格欺诈
“原价999元,限时特价99元”——但所谓的“原价”从未真实成交过;“全网最低价”的标语背后,可能隐藏着复杂的满减、补贴规则,让消费者难以计算最终价格。
新规严格整治此类乱象:平台开展促销活动时,必须清晰、真实、准确地标示被比较价格(原价)的来源和依据、优惠或补贴的具体额度、使用条件以及有效期限。严禁通过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低价诱饵等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进行交易。
四、禁止平台强迫商家“二选一”或“低价竞争”
过去,一些平台为了争夺流量,会强制要求商家在其平台上提供“全网最低价”,或通过技术手段迫使商家自动跟随其他平台降价,否则就会降低商家的搜索排名和曝光率。这种过度竞争行为损害了商家的自主定价权,长远看不利于市场健康与商品服务品质提升。
新规为商家提供了保障:平台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平台规则、数据算法、流量分配等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商家进行价格上的不正当竞争。这有助于商家根据自身成本和经营策略合理定价,回归以质量和服务赢得市场的良性轨道,最终惠及广大消费者。
新规要点速览(自2026年4月10日起施行)
禁止利用算法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大数据杀熟”)。
禁止在自动续费、搭售等环节设置不显著提示或取消障碍。
禁止进行虚假促销、价格欺诈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禁止平台强迫商家进行不正当的价格竞争。
违反规定的最高处罚金额可达500万元。
这项新规的落地,标志着互联网消费环境将朝着更加透明、公平、有序的方向发展。消费者在网络平台进行消费时,将拥有更明确的预期和更坚实的权益保障。建议广大用户了解新规内容,在消费过程中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电商监管新规 网购规则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