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看到一个劳动仲裁的纠纷:
一名美女大学毕业以后参加工作,
由于平时比较松懈,
所以上班经常迟到,
结果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得到的赔偿金,
远未达到美女心目中理想的数字,
美女咽不下这口气,
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部门受理以后,
按照程序先进行调解,
结果上午十点开庭调解的时候,
美女再一次迟到,
有关人员百般拨打电话显示无人接听......
工作人员无奈宣布,
以原告自行撤诉结案,
下午一点多,
美女给回拨了电话,
告知不接电话的原因:
“睡觉哪,电话调静音了!”[捂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