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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多年前的县委书记贪污不到7万,最终在公判大会上被判处死刑,对当今社会的贪污腐

40多年前的县委书记贪污不到7万,最终在公判大会上被判处死刑,对当今社会的贪污腐败行为依然具有非常强的警示作用。

他叫王仲,解放前夕1947年参军入伍成为了一名战士,解放战争后期,他跟随解放军大部队前往了南方广东省。

后来解放战争全面胜利建立了新中国,由于王仲同志为革命做出了贡献和对广东省的熟悉,于是留在了广东省海丰县担任了基层干部,慢慢做到了副书记,后来由于表现不错,成为了海丰县的一把手,升任了县委书记。

然而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改革开放的号角吹响,广东省地处沿海地区,自然率先成为了试点地区,就是在这个过程中,王仲开始腐败起来了,通过贪污受贿帮助别人办理港澳通行手续而尝到了甜头,于是一发不可收拾。

后来上门找他办事的人越来越多,他照单全收,什么礼物、礼品、钱财一律统统收下,同时也让自己的妻子、儿子也参与其中进行犯罪活动。

再后来,他甚至参与到了走私犯罪的道路,将查禁扫的走私犯罪的物品占为己有进行变卖换取金钱,后来动静越来越大,被群众和部分有正义感的干部举报了,中纪委调查取证获取了他的犯罪证据和赃污所得金额合计约7万。

在1983年,他被绳之以法进行了公判大会的最终审判被判处死刑,虽然说在我们今天看来这不到7万元并不是一个大数字,但是在40多年前,那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当时其实还是有一部分人替他求情的,看他在革命年代做过贡献免他一死,但是党中央下定了决心必须严惩不贷杀一儆百,就是为了扼杀住这股贪污腐败之风,即使是今天也非常具有警示作用,尤其是对处于官场的每一位为官之人来说需要引起重视,引起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