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名男子酒后开车撞上路边围栏,事发后没有第一时间报警,旁边一名围观男子闻到酒气,看出他是酒驾,不但没劝他自首,反而张口要1万元,说自己可以顶包,结果交警到场后一眼看出不对,两个人的把戏当场被拆穿,最后一起被判了刑,这事传开后,不少人都说真是离了大谱。
黄某那天晚上喝了不少酒,脑子一热就开车上路,车子没开多远就失控撞上了隔离栏,人坐在驾驶座上发懵,酒气冲人,手脚也不利索,想下车又不敢下,想报警又怕酒驾曝光,整个人就是慌,越慌越不知道怎么收场。现场那几分钟本来是留给他认错的,结果他没想着承担责任,只想着怎么把这件事糊弄过去。
薛某某正好路过,看见车撞了,又闻到车里一股酒味,马上明白怎么回事了。时间点就在交警还没赶到之前,这人没有救人,没有报警,心思直接歪了,张口就谈条件,1万元,他来顶包!这不是帮忙,这是趁火打劫,也是明摆着钻法律空子。黄某一听能躲处罚,像抓住救命绳一样,连想都没多想,当场转钱,两个成年人就这么把违法的事谈成了一笔交易,真让人看得来气!
站在黄某当时的心态里看,他撞了车,酒也醒了一半,最怕的就是交警检查,最怕的就是酒驾坐实,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别被查出来,别把事情闹大。人在慌乱的时候最容易做蠢事,别人递来一根“救命稻草”,哪怕明知道不对,也会伸手去抓,所以他掏钱特别快,答应得特别干脆,可这种侥幸心理最害人,越想逃,往往摔得越重。
薛某某这边也不是一时嘴快,他是算过账的。他觉得自己只是冒名顶一下,拿到钱再配合说几句话,事情就过去了,自己能白赚1万元,黄某也能躲处罚,在他眼里这是笔“划算买卖”。说白了,他不是不懂后果,他是被贪心冲昏了头,以为交警好糊弄,以为现场几句话就能把黑白颠倒,结果他高估了自己,也低估了执法的严密。
交警到场后很快发现异常,真正开车的人状态、位置、酒气、对事故经过的反应,全都摆在那里,根本装不出来。薛某某嘴上硬,说自己是司机,可一问细节就露馅,前后说法对不上,黄某又瘫在驾驶位上,事实根本藏不住。有人说黄某酒驾上路最该罚,拿公共安全不当回事,出了事还想花钱摆平;还有人说薛某某更可恶,本来只是路人,完全可以报警,偏偏见钱眼开,主动去破坏司法公正,这种行为更让人反感。
法院后来作出判决,黄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两个半月并处罚金5000元,薛某某因顶包妨害司法秩序被判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1万元也被没收。本质上看,这件事不是一场小聪明,而是两个人一起拿法律当儿戏。
酒驾不该碰,顶包更不能试,你觉得这两个人谁更离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