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和逻辑,特别是主权在民的思想和纳税人学说,每一级权力机关都应当定期不定期公开收支情况的,特别是负债情况,以保证人民监督落到实处,人民监督钱不能乱花。
我一直有个想法,就是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了解汇总全国各个县的债务负担情况——隐型的和显型的都公开,但迟迟没有行动,是有顾虑和担心的。
不小范围的“负债前行的县域经济”。我个人认为,不全是坏事,至少我们汲取了教训,或者说合理债务、超前支付是现代化建设的必要组成部分。但是,面对过高债务,就需要反思甚至追责了。我们民众自己也有个矛盾心理,或叫困惑,就是对“合理债务”的界定问题,比如,路要修,公共场地要建,教育要加强,还要引资配套保持续性,等等,哪些钱该花哪些钱不该花,民众提前参与监督、掌控感还是不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