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6旬老太坐公交,期间坐累了,就起身在车厢过道里走动,活动腿脚。谁知,司机避让前方突然变道车辆,不得已紧急踩刹车,导致老太当场摔倒在车厢内,疼得呲牙咧嘴,起不来了。司机赶紧将车停稳,将老太扶起,并送去就医。结果,老太确诊为骨折、关节半脱位,构成了九级伤残。老太花钱又招罪,认为都是司机的责任。于是,将司机和公交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药费等34万元,法院判决很意外。
广州白云区,李婆婆想着出门买点东西,就坐上了一辆公交车。
大概坐了二十来分钟,李婆婆觉得久坐不舒服,腿麻得厉害,就想着站起来活动活动。
她慢慢起身,环顾了一下车厢,见其他乘客都安安稳稳坐着,车子也没有颠簸,就慢悠悠地在过道里来回走了两步,想缓解一下身体的僵硬。
可就在她走到车厢中间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当时公交车正在正常驾驶,突然旁边车道一辆小轿车,硬生生往公交车的行驶车道挤过来,距离特别近,眼看就要发生碰撞,情况特别危急。
公交司机第一时间按了喇叭提醒对方,可那辆小轿车根本没理会,还是一个劲地往这边靠。
为了避免两车相撞,司机只能果断猛踩刹车,这一系列动作,快得几乎是本能反应。
急刹的瞬间,车厢里的人都被惯性带得往前倾,没抓任何支撑物的李婆婆,更是直接失去了平衡,重重地摔在了冰冷坚硬的车厢地板上。
摔倒的瞬间,李婆婆就发出了痛苦的呻吟,浑身疼得动不了,额头很快就冒出了冷汗,脸色也变得苍白。
司机听到声音,赶紧把车稳稳停在路边,就快步走到李婆婆身边,小心翼翼地把她扶起来,轻声询问她的伤情。
见李婆婆疼得说不出话,司机不敢耽搁,拨打了120急救电话,还联系了李婆婆的家属,全程陪着她,直到救护车赶到,一起把她送到了医院。
经过医院的详细检查,李婆婆被确诊为骨折和关节半脱位,伤势不算轻,后续又做了伤残鉴定,最终被认定为九级伤残。
接下来的日子,李婆婆一直在医院治疗、康复,不仅花了一大笔医药费,还得靠家人寸步不离地照顾,吃喝拉撒都不能自理,遭了不少罪。
李婆婆的家属看着她痛苦的样子,心里又急又气,一致认为,李婆婆是在公交车上受的伤,就该由公交司机和公交公司负责。
他们觉得,司机在开车的时候,不能只盯着路面,还得留意车厢里的乘客,李婆婆起身走动,司机应该及时提醒她抓稳扶手,也应该预判到可能出现的急刹情况,正是因为司机没做到这些,才导致李婆婆摔伤。
带着这份委屈和愤怒,李婆婆和家属一起,把公交司机和公交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所有相关费用,加起来一共34万元。
公交公司得知被起诉后,也第一时间调取了车载监控和行车记录仪,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展开调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反复核查了监控、交警认定书、司法鉴定报告等所有证据,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梳理得清清楚楚。
法院认为,公交司机的刹车行为,是为了避让违规变道的车辆,操作完全符合驾驶规范,反应也很及时,没有任何过错。
而且,司机驾驶时的核心职责是专注路面、保障行车安全,不可能时时刻刻盯着每一位乘客的举动,要求司机兼顾路面和车厢内所有乘客的一举一动,并不现实,也不合理。
而李婆婆作为一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人,应该知晓公交车在行驶期间,乘客随意走动所面对的风险,她起身走动不抓扶手,是导致自己摔伤的主要原因。
最终,法院作出了判决,驳回了李婆婆的全部诉讼请求,她提出的34万元索赔,一分都没有得到支持。
李婆婆和家属得知判决结果后,虽然心里还是有些不能接受,觉得自己受了委屈、遭了罪,却也没有再提起上诉。
很多人都有个误区,觉得只要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受了伤,不管自己有没有过错,运营方都得赔钱。
李婆婆的遭遇确实让人同情,好好出门一趟,却摔得这么重,又花了钱又遭了罪。
但法律讲究的是公平公正,讲的是是非对错,不是谁受伤谁就有理,也不是谁弱谁就该被偏袒。
公共交通的安全,从来都不是司机一个人的责任,司机负责专心开车、应对突发路况,我们乘客也得遵守规则,时刻注意自身安全。
公交车上那句“坐稳扶好”,真的不是一句多余的提醒,而是对我们自己生命安全最基本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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